医治西部地区“产业结构逆向调整症候”
魏后凯:把深化税改和改革资源税作为两剂良药
    2010-01-29    作者:记者 方烨 韦夏怡/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西部大开发延续11年了,现在却出现了产业结构逆向调整问题。就好像当初辽宁阜新,资源型城市矿产枯竭了要转型,结果让工人去种田养猪,这是不可持续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西部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魏后凯,长期从事有关西部地区发展的相关调查与研究。他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专访时指出了当前西部大开发面临的这一突出症候。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他提出两方面建议:一是深化完善西部大开发的税收政策,给企业减税要加大力度;二是健全西部资源与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理顺资源价格。

  西部陷入“逆向困境”

  《经济参考报》:为什么西部地区会出现这种“逆向”的产业格局?
  魏后凯:现在的西部地区产业总体来说还是低层次的,我们在通过调研及配合一系列的数据分析后认为,西部产业发展目前还是依靠资源类投资拉动为主,采掘和原料加工业比重较大,产业链条短,加工深度和综合利用率低,例如我们在调研过程中看到的陕北、鄂尔多斯等地,这有点类似于中部地区的山西。
  有一组数据可以说明这一问题。2007年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西部地区采掘和原料工业增加值所占比重达到了55.7%,比2000年提高了10.75个百分点。比东部地区要高出25.14个百分点。而西部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却比2000年下降了3个百分点,比东部地区低了7.8个百分点。
  这种格局显然是不合理的。随着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都在不断地升级。总体来看应该是由一产到二产再到三产的过程;而从工业内部来看,也应该是产业加工的深度不断地提高,加工工业的比重和技术含量逐步增加。但现在我们主要是靠资源性产业来支撑发展,再加上一些价格因素,采掘和原料工业的比重提高,而且还很快。这显然与产业发展的一般规律不相吻合。典型的例子,比如辽宁资源型城市转型时,阜新的工人下岗后去务农,这种逆向的调整是不可持续的。造成这种格局的原因主要是缺乏接续产业,而接续加工产业的发展又受到三方面因素的制约,即产业的不配套、物流成本高以及投资环境欠佳。
  《经济参考报》:您认为当前应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才能有效解决这种尴尬的格局?
  魏后凯:首先,我们需要做的是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的相关配套体系。而这其中又包括了基础设施配套、生产配套、生活配套、创业环境配套4个方面。其次是要降低物流的成本、改善投资环境。西部地区由于远离沿海港口和主要消费中心,加上生产服务业发展滞后,导致物流成本偏高,严重影响了民间资本的进入和企业的发展。要降低物流成本光凭地方一己之力是很难实现的,需要相关补贴的支持。在西部地区,工业平均税负较高,这就需要我们能够给予相应的优惠措施,包括建立内陆保税港区等,这方面重庆和西安已经开始有所尝试了。

  第一招:减税

  《经济参考报》:您为什么说西部地区税收成本高?
  魏后凯:这有个例子,最近有一项针对广西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结果发现,广西公司在名义所得税税率显著低于非广西公司的情况下,实际的所得税税负水平却显著高于非广西公司。其实这就说明了,广西上市公司在享受西部大开发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上存在“口惠而实不至”的现象。
  另外,有一组数据也是明显的例证。2008年,西部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税收总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为7.1%,在四大区域中最高,分别比全国和东部地区平均水平高2.3和3.1个百分点。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一是我国实际利用外商投资和出口,高度集中在东部地区,而国家对外资企业和出口给予了较多的税收优惠措施;二是西部地区烟、酒、能源、资源性产品等高税行业所占比重较大;三是各地税收征管力度的差异。东部地区由于有着充足的财政来源,往往有能力取消一些行政性收费,同时实行“放水养鱼”政策,加大税收优惠的力度;而西部地区则由于财政的紧张对企业进行优惠幅度较小。税收征管比较严格,各种行政收费较多,有的甚至存在收过头税的现象。
  要改善这种状况,我认为一方面应当继续加大税收支持力度,降低税率,实行直接优惠与间接优惠并举。2010年即将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应再延续10至20年;另一方面,还应当加快资源价格改革。
  《经济参考报》:为什么您要求减税而不是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魏后凯:中央财政近年来通过税收减免优惠有力地支持了西部大开发。总的来说有这几方面的效果。一是减轻了西部企业的负担。有一组统计数据,2001年到2008年,西部地区享受西部大开发减免所得税约1892亿元;二是,优惠措施增强了企业发展的能力。减税后,企业就能将这部分费用用于扩大再生产;三是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另外,它还推动了西部地区的招商引资。
  减免税收和转移支付哪个效果更好,我觉得这不是“要谁不要谁”的问题,两种方式都是必不可少的。通过减免税收,可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的自我发展能力,促进企业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最终有效地达到刺激经济增长的目的。
  而转移支付政策是不一样的。我们通常所说的广义的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了财力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这部分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量呈逐年增加的态势,2005年达7330亿元,是1994年的14.7倍。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达到了约1120亿元,它对于平衡地方财力,支持西部地区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发展有很重要的作用。我认为,未来这部分转移支付需要进一步加大。
  从狭义上来说,转移支付的确是缩小了地区差异。但从广义来说,转移支付的效果并不理想。在广义上,我们的转移支付很大一块是税收返还,而且这部分比重很高。就我们研究的结果来看,前些年包括税收返还在内的广义的转移支付,非但没有有效缩小地区差异,反而是将地区差异进一步扩大化了。
  究其原因,我们认为有三方面因素。一是税收返还是以1994年为基数,这种现行的税收返还制度与各省区市的经济实力挂钩,维护了沿海发达省份的既得利益;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总量规模仍然较小,2005年只有1120亿元,只占中央财政收入的6.8%,占财力性转移支付的29%;三是,现行中央财政政策转移支付采取“撒胡椒面”的办法,难以发挥实质性作用。目前有20多个省份享受一般性转移支付。
  其实,除了税收和转移支付外,还有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等相关措施,这是一个政策体系,需要的是相互的配合与协调。

  第二招:提价

  《经济参考报》:除了减税,要切实加快西部经济发展,还应该做些什么?
  魏后凯:还要加快推进资源价格的改革。这些年来,西部地区资源价格的不断上涨使得西部的资源性企业受益匪浅,但是这些企业却将受益的资金用到投资房地产等方面,并没有留出资金来回馈当地,进行相应的生态改善。这些企业更多的是将生态成本、安全成本、社会成本等丢给了当地政府。
  我认为,当前推进资源价格改革的时机已经来到。拿资源税来说,我们现在的资源税还是比较混乱的,需要进一步整合,这就要求我们尽快建立起一套新的理论体系。再者,需要扩大资源税的征税范围,提高税率,将计税方式由从量改为从价。我们现在的资源税更多的是从量收税。但随着资源价格的不断上涨,仅从量上收税,其实是在鼓励企业多产、浪费。
  资源价格改革是个大工程,是非常有难度的。但我觉得有三个方面是我们应先做的。其一,需要首先建立一个资源开发的补偿机制,比如企业在地区采矿后,应该在企业收入中提取一部分作为一个发展基金,用于企业对生态环境的恢复、保护,这对于西部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其次,在价格方面,西部地区的电、煤、天然气价格低的状况迫切需要改变。最后,我们的资源税需要建立一个合理的、有利于资源性地区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合理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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