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农民工可在务工地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2009-12-30    作者:记者 曹健    来源:经济参考网

    为吸引更多的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及方便农民工就医,近期出台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年-2011年)》规定,流动性较大的农民工可以在务工地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也可以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据了解,一段时间以来,农民工医保是医疗保障制度的盲点。不少农民工由于长年在城市打工,即使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病了也不可能回家乡就医,所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不高。同时由于没有城市户口,一些农民工也无法参加务工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存在参保“两头落空”现象。
    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致力于为农民工医疗保障找到落点,宁夏将探索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跨制度、跨地区的衔接互通,到2011年实现农民工在全区范围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就医,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工出院后即可报销。

  相关稿件
· 默沙东医保降脂药直降冲击辉瑞及国内仿药 2009-12-29
· 湖南医保城乡居民基本覆盖 2009-12-23
· 常州市新区:1.73万人住院农民医保补偿 2009-12-08
·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发布 2009-12-01
· “得病遭解聘”易陷医保盲点 2009-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