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民间资本投资教育可予以奖励
    2009-12-09    作者:记者熊琳    来源:经济参考网

    黑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陈佩钢近日表示,该省将在改善民办教育办学条件、师资培训等方面扩大资助民办教育的项目范围,以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教育事业。
    黑龙江省即将出台的《关于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逐步扩大政府对民办教育资助项目的范围,对发展民办教育做出突出贡献的民间投资者给予表彰奖励。
    陈佩钢介绍,目前在政府支持民办教育方面,已经有两项财政补助政策。一是对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城市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当地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二是对民间资本兴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贫困学生,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将来,该省可以考虑在民办教育的其他方面扩大资助项目范围,如改善民办教育办学条件、师资培训、中试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另外,对教学质量较高,在培养优秀学生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民办学校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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