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严查土地“批而未用”
    2009-12-08    作者:记者 赵仁伟    来源:经济参考网

  记者从山东省有关会议上获悉,山东省将保持对国土执法的高压态势,重点整治土地“批而未用”等问题。
  山东省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摸清“批而未供”、“批而未用”土地的底数,深入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研究措施,解决土地储备过多问题,打击囤地行为。同时,将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对土地闲置1年以上2年以下的,高限征收土地闲置费;对土地闲置2年以上的,坚决予以收回。
  山东省将把“供地率”高低与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相挂钩。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对供地率高、节约集约用地好的县(市、区),在用地指标上给予奖励;对供地率低、土地粗放利用的,扣减建设用地指标,问题严重的要冻结增量土地审批。
  据悉,山东省将扩大对省重点项目和重大引资项目用地实行土地“点供”规模,对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新兴战略产业用地实施“点供”,促进其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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