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霍山创新贷款接续基金解中小企业难题
    2009-11-05    作者:记者 陈先发 杨玉华    来源:经济参考网

    本报讯 地处大别山区的安徽霍山县在应对金融危机中,为解决中小企业流动资金短缺,流动贷款接续难问题,创新探索出企业流动贷款接续基金,有效解决了金融危机下中小企业发展中的资金困境,促进了企业发展,也为今后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提供了较好的解决思路。

贷款接续难成制约中小企业发展普遍难题

    霍山县人口不到40万,集山区、库区、老区一体工业县。作为该县中小企业聚集地的霍山经济开发区成立于2002年7月,2006年4月被批准为省级开发区。截至目前,开发区已引进入区企业116家、143个项目,协议投资总额近60亿元。
    随着霍山经济开发区的快速发展,区内企业融资难、流动资金贷款到期接续难等诸多问题逐步凸显。尤其是在金融危机到来之际,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到期接续难问题,严重制约了企业发展,甚至威胁着企业的生死存亡。作为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虽然可以从银行获得流动资金贷款,但按照银行的相关规定,所有流动资金贷款必须按时偿还以后,才能申请新的流动资金贷款,而且按照银行终规定,所有的资金不得进行“以贷还贷”,这样就造成企业必须动用正常的生产流动资金偿还到期贷款,进而影响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位于开发区的世林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白炽灯为主的企业,95%的产品面向海外市场,去年受金融危机影响,企业海外订单一度减少了30%以上,流动资金短缺。董事长桑永树告诉记者,一直以来,作为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可以从银行获得流动资金贷款,但按规定,所有流动资金贷款必须按时偿还后,才能申请新的流动资金贷款。这中间往往有一个多月的间隔期,企业不得不把正在使用的流动资金拿出来偿还贷款,等贷款再次批下来,才重新获得流动资金。
    “在金融危机影响下,企业的外销内销市场都受到冲击,资金短缺,这时流动资金贷款一旦到期要偿还,无疑对企业是雪上加霜,如果接续不上,就好比人一口气接不上就死掉了。” 桑永树说。

创新贷款接续基金应对金融寒流

    为此,霍山县委县政府要求经济开发区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开发区在充分调研,认真听取企业、银行以及金融担保机构意见与建议的基础上,从去年10月份开始,就动议组建开发区企业贷款接续基金,在掌控风险的前提下,促进区内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确保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不失信,产销资金不断链,生产经营不停顿。
    虽然组建企业贷款接续基金的出发点较好,但在操作上还有不少困难。为些,霍山有关部门积极与建行安徽省分行联系并取得该行支持,从今年三月以来,建行安徽省分行授权霍山县支行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多次调研、探讨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共同制订了《霍山经济开发区企业贷款接续基金操作办法》,明确了参加企业条件、初始规模、贷款额度、风险控制、监督管理方式等。规定以国有控股公司-霍山县安园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牵头,区内企业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共同组建开发区企业贷款接续基金。由安园公司出资500万元,其他自愿加入企业每户出资不低于50万元,期限每期不短于1年,集中存放于安园公司在建设银行霍山支行开设的专用账户内,封闭运行,仅限于提供保证金质押。建设银行霍山支行按照规定审批后发放。具体程序为:
    建行对接续资金总体授信,总额可放大2倍以上,对单个企业授信额度可按照企业缴纳入会资本金放大10倍。存贷款均按央行规定计付利息,其中贷款利率在央行基准利率上浮10%。按企业缴纳资本金情况,组建接续资金理事会,成立接续资金办公室,理事长由安园公司授权其总经理担任,负责接续资金的具体操作。会员企业根据自身需求提出申请,安园公司就企业的生产经营、商业诚信、财务状况存量贷款等情况进行调查,对符合接续条件的,填写审核意见后,推荐到建设银行霍山支行。为避免在某个时间段,企业需要使用接续资金过度集中,接续资金办公室在上月中旬就对次月需要接续资金企业予以统一调度,合理安排。

推广面临政策难题亟待突破

    自今年5月接续基金组建以来,已经吸纳区内企业21家,吸纳资本金1630万元。截至目前,接续资金操作仅5个月,已帮助17家企业通过接续资金贷款37笔,总计10490万元,解决企业到期还贷43笔11680万元,所有使用接续基金企业均做到按期还本付息。
    不少参与接续基金的企业则表示,有了接续基金,企业在归还贷款时,不再像过去那样,要不挤占正常生产的流动资金,要不高利率融资来归还贷款,极大帮扶了会员企业,促进了经济发展。
    霍山县委常委、经济开发区主任李卫东说,接续基金是在金融危机下,政府组织企业互助联保、抱团取暖、应对金融危机的创新举动,这对解决企业发展困难可谓是“及时雨”。不过,他同时表示,从目前操作看,接续基金还存在一些政策困境亟待突破。
    一是接续基金在贷款发放上,虽属于担保贷款,但从资金用途上属于“以贷还贷”,与国家金融监管机构规定有所抵触。
    二是由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企业贷款不得直接进行“以贷还贷”,各会员企业在贷款接续资金到位后,必须通过第三方(上下游企业)转账后才能归还流动资金贷款,形成接续基金协会和流动资金贷款银行不能对该环节进行有效跟踪监控,存在一定风险。
    三是接续基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能超过30天,而有的合作银行与会员企业办理续贷时间过长,影响了接续资金贷款按时归位,从而影响了后续排队的会员企业周转还贷等。
    对此,霍山县有关方面呼吁,对于接续基金运行中面临的这些问题,建议金融主管和监管部门制度完善新的金融管理政策,促进中小企业更好、理健康的发展。据悉,目前建行安徽省分行已将贷款接续基金作为一个新的金融产品,正在进行调研,完善方案,并打算在全省逐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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