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PK新闻出版总署 谁对网络游戏说了算
    2009-11-04    作者:本报记者 方烨 实习记者 吴黎华 孙韶华    来源:经济参考报

    11月2日,新闻出版总署发出通知,终止网易《魔兽世界》(燃烧的远征)审批,退回关于引进出版《魔兽世界》的申请。
    在3日下午文化部查处第七批违法游戏产品及经营活动新闻通气会上,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司长李雄表示:文化部认为,新闻出版总署的通知不符合有关规定,明显属于越权行为。
    一石激起千层浪。一部分网民为国家出版总署拍手叫好,认为出版总署出手果断,有力地净化了国内乱糟糟的网游市场;另一部分网民则认为出版总署手伸得太长,文化部反击有理。部分网络媒体则表示希望能够通过慎重充分的沟通,最终明确界定行业的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主体与权限,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出现。

    经过:部委之间意见相左

    新闻出版总署在2日的通知中表示,在对网易旗下网之易公司申请代理运营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网络游戏《魔兽世界》的审批过程中,新闻出版总署考虑到该游戏运营代理转换过程中有大量数据需要梳理,为保护玩家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允许网之易公司在对不良内容进行修改的同时自7月30日起进行内部测试,重点是对玩家在游戏中的各种数据进行有效恢复,同时明确要求内测期间不得收费和提供新账号的注册。网之易公司对此表示完全接受和执行。
    新闻出版总署在通知中强调,网之易公司在未经新闻出版总署审批同意的情况下,于9月19日擅自收费并提供新账号注册的行为,已经造成事实上的公开运营服务,严重违反了国家关于网络游戏上网前须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和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须经新闻出版总署审批的规定。为此,新闻出版总署发出通知,决定终止《魔兽世界》(燃烧的远征)审批,退回申请。
    通知同时要求,网之易公司立即停止违规行为,纠正错误,停止收费和新账号注册。新闻出版总署将视情况依法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停止其互联网接入服务。
    据中新网报道,李雄在上述通气会上强调,《魔兽世界》运营权发生转移后,文化部通过网之易公司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不具备处罚《魔兽世界》的职责,因此是越权的。此前九月,文化部已经跟有关部门报告过此类事件。部委之间有不同意见,应严格按照国务院的工作纪律处理。
    李雄表示,随着各个部门对三定方案的理解和解释不同,在社会上也客观造成对同一款网络产品由两个部门进行审批。为解决这个问题,国务院中编办专门发布了相关文件。按照相关规定,文化部是网络游戏的主管部门。他表示,文化部和新闻出版总署都应依法办事,严格按照三定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据悉,在文化部此次公布的第七批违法游戏产品名单中,《魔兽世界》并不在列。

    缘由:对“游戏出版物”各执一词

    2002年,新闻出版总署和信息产业部颁布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对包括互联网游戏在内的互联网出版实行归口管理。文化部网络游戏内容审查专家委员会主要对进口网络游戏的内容进行审查。从2004年起,一家网络游戏运营商欲从事网络游戏经营,不仅要将游戏送新闻出版总署审查,并取得新闻出版总署版号,还要从文化部取得进入文化市场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2008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分别印发了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三定”规定》。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三定”规定》中规定:“文化部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在出版环节对动漫进行管理,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前置审批。”
    《“三定”规定》中还明确“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动漫、网络游戏管理(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及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的职责划入文化部。”
    虽然《“三定”规定》明确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文化部在网络游戏产业的监管职权划分,但网络游戏产业的市场监管仍处于混乱局面。
    2009年9月7日,中央编办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央编办对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三定”规定中有关动漫、网络游戏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部分条文的解释〉的通知》。
    文化部负责人在中央编办的解释发布后曾对媒体表示,这里所说的“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是指网络游戏的出版物。比如,保存有游戏介绍、游戏玩法、客户端资料的游戏光盘等有形载体,这部分属于“出版物”环节的审查,由新闻出版总署来负责,其他审批由文化部负责。中编办文件对在网游管理上存在的交叉环节进行了明确解释,“前置审批”是指在经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许可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服务之前,由新闻出版总署对网络游戏出版物进行审批。不涉及出版物环节的,则不存在出版物的前置审批。所有游戏产品一旦上网,完全由文化部管理。
    文化部网络市场司司长庹祖海9月18日在文化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市场管理工作座谈会上明确表示,网络游戏不是出版物,文化部是网络游戏的主管部门。关于文件中提到的出版物的界定,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出版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条例所称出版物,是指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也就是说,出版物必须是一种有形的载体。举个例子来讲,游戏光盘属于出版物,而对游戏客户端所提供的下载就不属于出版物范围之内,不再按照出版物进行管理,由文化部按照网络游戏行业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2009年9月28日,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出《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三定”规定〉和中央编办有关解释,进一步加强网络游戏前置审批和进口网络游戏审批管理的通知》(简称“9·28通知”)。
    “9·28通知”明确,新闻出版总署是中央和国务院授权的惟一负责网游前置审批和进口网游审批的政府部门。“9·28通知”指出,凡是未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上网运营或审批后擅自改变内容的网络游戏,都将被责令停止运营服务。通知中还表示,将在年底前对网络游戏前置审批和运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和清理,凡未取得具有网络游戏经营范围的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不得从事网络游戏出版运营服务。

    焦点:新闻出版总署有无越权?有无处罚权?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动漫游戏研究中心刘雨愫研究员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两部委的纷争关乎两个部门职能的划分,既不能只听文化部的解释,也不能只听新闻出版总署的解释,最终还是要中编办或者国务院作出最终解释。而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三定”规定》中已经明确规定了,“文化部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在出版环节对动漫进行管理,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前置审批。”
    “网游行业和其他很多行业一样,都面临发展超前、管理落后的问题。”刘雨愫说。
    中国网络法律委员会成员、北京威宇律师事务所律师雷腾则表示,现在确实有一些外资企业在用隐形的手段参与国内网游的运营,比如说签订虚假技术合作协议,甚至直接参与中资运营,新闻出版总署执行网游前置审批,实际上是进一步明确了网游企业的责权,让企业清楚地知道,一个游戏在上线之前,到底要经过哪些部门的批准,需要准备哪些手续。雷腾建议,应进一步明确网游企业的直接监管部门和执行部门,例如国务院派出一个更高部门去统领和协调现有的部门管理网游行业,这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做到管理资源的整合。
    11月2日晚间,网易发布“例行维护公告”称,为了保证服务器的稳定运行,将于11月3日凌晨3时开始对现有全部服务器进行例行维护,停机时间预计为12小时左右。11月3日下午2点,网易有关《魔兽世界》服务器已全部处于开放状态。《经济参考报》记者拨打网易CEO丁磊的手机,对方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而《魔兽世界》的主管李日强的电话也始终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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