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工程”中标企业年审不达标将取消资格
    2009-09-23    作者:记者 张淼淼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早些时候宣布的三家入围“早餐工程”招标结果的企业中,北京刘罗锅餐饮文化有限公司由于其规模问题遭遇部分参与投标的企业的质疑。
    据介绍,根据投标要求,投标企业在北京市的自营早餐固定门店不少于30个,或流动供应网点不少于100个。但“刘罗锅”在京只有三家门店。
    负责招标工作的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招标部项目经理张昕昕于日前就此发表谈话称,目前早餐示范工程的中标候选企业须按商务部早餐示范工程的建设规范进行建设,到2009年年底前经验收达标后,才能最终成为早餐工程示范企业;如果没有达到规定标准,将取消企业早餐示范工程中标资格,现在离验收还有几个月的时间。
    据了解,为解决市民“吃早餐难”的问题,北京市今年推出了“早餐示范工程”,宣布委托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于8月18日正式开始北京早餐示范工程招标工作,截至9月7日投标期结束。通过对投标的12家企业评审,嘉和一品、首钢实业和刘罗锅3家企业位列评审总分前三位,成为北京早餐示范工程的候选企业。
    据悉,参与此次投标的企业还包括华天集团、和合谷等多家京城知名餐饮企业。而刘罗锅随后就被同行曝光多项企业资质不合格,多家餐饮企业老总质疑北京早餐示范工程招标过程存在问题,要求重新评标。
    根据投标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在北京市注册三年以上,在北京市范围内应具备开发早餐经营网点的能力,到2009年年底前,自营早餐的固定门店不少于30个,或流动早餐供应网点(含早餐亭、早餐车)数量不少于100个(其中固定门店数量不少于10个)。
    张昕昕在谈话中表示,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是北京早餐示范工程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评标过程的每一个步骤及结果的均由评标委员会完成,程序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全过程严谨合法。目前此项目仍处于招标结果公示期(公示期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21日),如对招标结果有质疑,可向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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