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办民营养老机构“婆婆太多”
    2009-09-08    本报记者:杨玉华 周伟 王志 于俭    来源:经济参考报
  7月初,记者走进武昌区康馨老年公寓,看到四层楼上下住了五十多位老人,护理员一片忙碌。这是武汉第二机床厂下岗工人高辉创办的第二所老年公寓,他说,两处公寓共接收近百位老人,但还难以满足需求,想进来的还排着长队。
  记者调研发现,我国近年来养老服务事业有所发展,但与老龄化进程加速、社会养老需求不断增长的形势不相适应,养老资源紧缺,服务水平低下,体制机制滞后等矛盾相当突出,严重制约了我国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浙江一位民办养老机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她创办的养老公寓是当地养老服务社会化的试点,但在创办过程中,最头疼的就是“婆婆太多”,受计划经济下几十年老习惯的影响,有些部门认为社会福利事业是政府的事,不可能社会化,怀疑企业参与这些事是“动机有问题”,因此处处设防。他们办起事来,就像唐僧取经一样,一家一家的跑,还常常碰壁。
  不少民办养老机构向记者反映,作为民办福利机构,虽然国家政策表示要给予支持,但目前基层政府和部门管的多,服务的少。
  记者了解到,目前大多数民办养老院还处于投资阶段,有的靠租用的民房仓库、对闲置房屋进行改建,存在环境差、设施陈旧简陋的问题。建筑设计不符合老年人生活习惯,如楼梯过陡过窄,或者只有单面扶手等,且往往因缺乏资金无力改建或因受场地限制难于扩建。另外,民办养老院的服务相对落后,整体管理水平较低,工作人民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由于护理人员缺乏,一个护理员往往服务七八个甚至十几个老人,使老人无法得到精心照料。
  一些民营养老机构还反映,国家对福利机构用地、用水用电的优惠在多数地方成了一纸空文。记者在北京汇晨老年公寓了解到,该机构用电至今没有享受到优惠政策,仍是按非民用电价格收费,一年电费就高达200多万元。公寓对入住老人却还是按居民用电每度0.4元收取,中间的差价只能企业自己贴。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一项调查表明,城市地区老年人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占16%,农村地区老年人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占15.2%。养老服务设施数量不足,无力满足社会需求。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介绍,目前我国老年人口为1.69亿,养老床位约250万张,每千名老人占有养老床位不到15张,不仅与发达国家平均每千名老人占有养老床位数约70张的水平相比,差距很大,也低于有些发展中国家如罗马尼亚、巴西每千名老人占有养老床位20至30张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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