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严查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
    2009-08-20    记者:崔静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北京电  近期,一些未列入特殊药品管理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在部分地区出现从药用渠道流失,被滥用或提取制毒的现象,在国内外造成不良影响,且危害公众健康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19日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监管,有效遏制此类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和滥用。
    据了解,此类药品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地芬诺酯片和复方甘草片。
    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药品GMP、GSP有关规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严肃查处,对药品生产企业还应责令整改,整改期间收回药品GMP证书;对直接导致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的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涉嫌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相关稿件
· 湖北对特殊药品实施“监督投料” 2009-07-01
· 新疆将全面建立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 2009-05-20
· 高原特殊药品送到驻藏武警战士手中 2008-01-28
· 全国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现在已初步建成 2007-10-15
· 湖北省年内将对特殊药品实行网上监控 2007-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