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受访流动摊贩、市民赞成个体工商户条例
    2009-07-23    本报记者:徐蓉蓉 方烨 实习生:唐晓媛 袁洁媚    来源:经济参考报
  李先生来自山西,在北京谋求生计已经超过20年了,现在在北京长椿街附近一个胡同里摆修鞋摊。在来京初期,他尝试过很多行业,一直以来都是无照经营,跟城管的冲突也一直很多。他对记者说,有一次他卖葡萄,一天被城管罚了3次,罚得他都不敢再卖了,把葡萄全部倒掉。他说:“现在摆这个修鞋摊,因为是服务行业,所以城管管的也不是很严,还算比较安稳。”
  白女士也来自山西,来京时间不是很长,曾经卖过零食和小饰品,现在在一个居民区附近摆水果摊,也是无照经营。“这条胡同里的所有摊贩都没有执照。收入太少了,就像我,一个月收入800元左右,房租要交300元,水电费要交40多元。就像今天,要是这些水果卖不出去,那我晚上就没有钱再去上货了。”
  对于《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他们还没有听说过。听记者简单的介绍之后,他们表示赞成条例实施,尤其是第十条,“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或者允许的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被城管追着跑的日子太难受了,生活、收入都没有保障。”李先生说,“如果把这一区域划分为指定区域,那么我们的收入就稳定了。”
  对于登记之后,流动摊贩将接受工商管理,照章纳税并且建立会计账簿等事宜,他们也表示理解并且愿意执行。“收入有保障了,那我们就肯定支持国家政策,照章纳税。”
  王大爷是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附近某小区的居民,他对于《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内容非常赞同。“流动摊贩对于周围的环境影响太不好了,脏乱差,还没人愿意管,”王大爷很愤怒的告诉记者,“这些流动摊贩叫价也很高,尤其是卖菜。”但由于小区里住的多是老年人,为了图方便,大家都在这些小摊子上面买。王大爷表示,如果将这一地点划分为一个固定区域,来这里摆摊的人就会多起来,买东西的人也多了,竞争激烈了,这些小贩也就不敢乱叫价了。“按政策办事,比什么都强。”王大爷说。
  一位在国家电网工作的北京市民表示,流动摊贩如果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势必更加规范。但是城管部门还要对他们进行市容等方面的管理,工商和城管应进行一定的职责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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