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海关开展出口货物分类通关改革
    2009-05-22    记者:陆敏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5月21日,全国海关分类通关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记者了解到,海关总署今年将在全国海关中选择业务量较大的北京、天津、大连、上海、南京、杭州、宁波、福州、厦门、青岛、广州、深圳、拱北、黄埔、江门等15个海关开展出口货物分类通关改革试点。
  据介绍,与以往通关模式相比,“分类通关”是对低风险货物的报关单证由计算机快速审核,与之相反,高风险货物的报关单证则由海关实施重点审核和查验。海关通关作业方式将发生重大转变,由过去“纸面人工为主、逐票审核”向“电子自动为主、重点审核”转变。
  
  相关稿件
· “苏太联动”为企业打造快速通关路 2009-05-19
· 长三角和环渤海建物流通关快速通道 2009-05-11
· 上海市:重点工程物资通关“快”又“省” 2009-03-31
· 首票区域通关改革组合模式实施 2009-03-16
· 长三角“大通关”惠及浙江4万多家出口企业 2009-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