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反馈]海兴县委:违规罚收入退给当事人
    2009-05-22        来源:经济参考报
    5月21日,本报对河北省海兴县商务局下属的酒类监督管理局对商户违规收取“罚款”一事,进行了题为《河北海兴酒管局:莫名“罚酒费”挨户宰》的报道。
  当天下午,海兴县商务局局长刘国新对记者表示:该县县委、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已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成立了由县纪委领导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全面介入调查;二是及时将违规罚没收入足额退还给当事人,主管领导向当事人道歉;三是海兴县纪委监察局对此事进行了深入调查,对该局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相应处理。出现该种情况完全是酒类执法工作人员由于思想认识程度不高,依法执政的观念不强,对相关法律法规把握不准,对有关条款认识出现偏差所致。该局为了更好地监管全县酒类流通市场,表示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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