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叫苦不迭的收费该有个说法
“经济危机下谁在向个体户乱伸手”系列报道之五
    2009-05-22    本报记者:肖波 王文志    来源:经济参考报

    在中国,个体户是最能忍耐的群体之一。支个小摊,开个小店,起早贪黑,几分几毛地赚,一个月下来能养家糊口,苦、难、怨都认了。如果不是被外力挤压得喘不过气,他们一般不会打电话向记者投诉。
  连日来,记者驱车三千多公里,在山东、天津、河北深入最基层走访数百家个体户,深切体味到经济危机大背景下的民生之痛。面对质监、卫生、工商等强势部门伸过来的手,个体户终于忍不住了。记者目睹厚厚一沓霸气十足的乱收费票据和对上述三个部门的投诉材料,忍不住要说:对老百姓叫苦不迭的收费,有关部门该给个说法了。

  霸道“三费”激起民愤

  记者对三省市的调查发现,虽然针对个体户的乱收费名目林林总总不下一二十种,但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有三种:工商部门的会员费、卫生部门的食品卫生质量检验费、质监部门的检验费或技术服务费(以下简称“三费”)。不少个体户称之为“三座大山”。
  “三费”特征惊人地相似。其一是假自愿之名。有了“自愿”,乱收费就有了“护身符”和“挡箭牌”,令被迫掏钱的商户有苦难言,有口难辩。其二是强制收取。首先交付数额不菲的所谓会费、委托检验费,成为工商、卫生部门证照注册年检的先决条件;质监部门更是靠执法开路,强收检验费或服务费。其三是只收费不服务。
  一些个体户对记者说,如果工商局真正依法给注册和年检者自愿选择入会的权力,如果卫生部门真正依法给个体商贩自愿选择食品质量检测的权力,如果质监局真正依法给个体户自愿选择有偿技术服务或自愿委托检测的权力,乱收“三费”行为不会有生存的空间。
  从三省市调查情况看,个体户交纳的“三费”低则两三百元,高则近两千元。在一些县市,小商小贩每月缴纳国、地两税的总额竟然也没有“三费”多,以至于出现“费进税退”“费大税小”的情况。一些商户质疑:一方面是“三费”连年递增,一方面是市场上假冒伪劣商品和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屡见不鲜,对比之下,这与有关部门在管理职能上本末倒置是否有很大关系?
  在经营者连年不断的投诉谴责中,在新闻媒体连篇累牍的揭露曝光中,在监督机构年复一年的纠风整顿中,乱收“三费”问题竟然雷打不动、生存多年,其“生命力”之顽强令人惊讶。

   根源在于利益驱动

  个体劳动者协会会费、卫生质量检验费、质监技术有偿服务费这三项让个体户无不叫苦不迭的歧视性收费,为什么久遭诟病而岿然不动?从调查情况分析,“三费”都遵循同一个路线图,就是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法制化。
  据了解,一些地方的工商、质监、卫生防疫部门步入了“为收费而养人,为养人而收费”的怪圈,不仅本部门机构人员极度膨胀,还以社会团体协会的名义安排事业单位人员。记者在山东某县级市采访发现,全市工商系统人员达400多人,其中所属协会70多人,协会所有人员的绝大多数工资、全部奖金和福利都依赖针对商户的收费来获取。
  三省市都有群众向记者反映,工商、质监、卫生防疫部门收费普遍与干部职工经济利益挂钩,收费越多,个人的工资奖励也就越高。上级主管部门年年给基层单位大幅度增加收费任务,基层单位则竭尽全力去针对小商小贩收费,想方设法完成任务。一句话,都是部门和个人利益在其间腾挪跳跃地作祟。
  在巨大的部门和个人利益驱动下,一些地方的工商、质监、卫生防疫部门为了多收费,强行剥夺了个体劳动者自愿选择的权力,利用其监管、审批许可职能,采取蒙蔽甚至威逼胁迫等各种手段,千方百计针对个体户收取费用。

  三部门,请给老百姓一个说法

  连日来,记者接到十余个省区市读者对类似问题的电话投诉,可见基层质检、卫生、工商等部门对个体户乱收费,非河北、山东、天津所独有,在其他地方也有一定的普遍性。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袁钢明对记者说,部门利益膨胀,除了增加经济运营成本外,还使创业和经营乃至就业环境不断恶化,直接导致个体工商户大量关门,造成新的失业人群。
  乱收“三费”问题看起来已具备类似臭豆腐的特性,治理的一个关节点是能不能下得了手,使之闻起来“臭”,吃起来也“臭”。专家认为,有效的机制建设是一个重要方面,决心如何,是解决问题的前提,必须像当年治理公路“三乱”一样,施重手痛加整治。要全面、迅速地引入“问责制”,并把问责的对象从所长(分局长)一级前推到工商、质监、卫生局局长甚至更高一级的主管部门负责人。
  个体户代表的“底层创业”适合国情,在解决就业难题方面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在当前日益严峻的就业压力面前,个体经济的勃兴和繁荣更具现实意义。面对老百姓的痛斥声,“三费”大山该不该搬、如何搬、多长时限内搬掉,相关部门该有个明确态度,给老百姓一个说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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