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家大型央企年底前需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2009-05-05    记者:樊曦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北京电  记者4日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国资委日前下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53家大型中央企业在今年年底前制订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面对尚未见底的全球金融危机,《意见》指出,中央企业要把知识产权工作作为“转危为机”的重要手段,主动进行技术、产品转型升级,努力打造知名品牌,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竞争能力,增强中央企业抵御各类风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按照《意见》的规定,所有中央企业要结合主业明确本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目标和任务,53家大型中央企业和其他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要在2009年底前制订并开始实施本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据国资委政策法规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一个核心,三条主线”,即以研究制订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为核心,以拥有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打造中央企业知名品牌、争取国际标准的话语权为知识产权工作开展的主线,大力提升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应用、管理和保护的能力与水平,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
  《意见》指出,中央企业要致力于在重点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项目实现重点突破,用好国家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有关钢铁、汽车、轻工、石化等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对科研开发的投入,促进相关产业的优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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