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改革最难 "政府买服务"将成突破口
    2009-04-07    记者:韩洁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华社北京4月6日电 公立医院改革一直被视为医改的最大难题。6日发布的修订后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新模式,专家表示,这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一次全新突破。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6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公立医院改革的困难之一在于政府如何制定对公立医疗机构的补偿政策。社会希望公立医疗机构合理地为患者提供诊疗和用药服务,而不是一味地追求收入最大化。公立医疗机构则希望政府全额补偿其人力成本,也就是全额支付其职工工资,以此作为其放弃追求收入最大化的条件。
  针对这一难题,《意见》明确提出,政府要增加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而且政府投入兼顾医疗服务的供方和需方。对此,顾昕指出,新医改方案在解决政府如何“补供方”方面提出一个全新思路,即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服务契约向服务承担者支付合同款,是新医改方案之新的一大亮点。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对于公立医疗机构的补偿政策一直采取传统的“养供方”模式,以事业费拨款模式下拨经费。
  顾昕认为,这种“养供方”模式的要害在于维护了公立服务机构的垄断性,公立医疗机构可谓旱涝保收,医护人员的积极性难以调动起来。此外,除了政府下拨部分工资收入,公立医疗机构还能从医疗服务和药品出售中获取收入,即“业务收入”。近年来,公立医疗机构的业务收入占其总收入的比重已经超过了90%,而一些通过故意开高价药等“非正常方式”获取的创收也成为百姓“看病贵”的原因之一。
  针对公立医疗机构政府补偿政策的原有弊端,《意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取代原有的“养供方”模式。顾昕认为,走向“服务型政府”已经成为中国公共管理改革的新理念,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政府购买服务为公立医疗机构的改革指出了一条阳关大道。
  他指出,所谓“购买服务”,即指政府基于某种考虑,为某些公共服务,如公共卫生服务、某些基本医疗服务,全额或部分埋单,但具体实施是通过竞争的方式,向所有符合资质的服务提供者购买服务。
  根据《意见》,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之一即所谓的“补需方”。顾昕说,政府可以采取向民众发放“免疫券”等形式,让他们自由选择医疗机构接受部分医疗服务。此外,“补需方”还特指政府加强对公立医疗保险的投入,即政府以普惠制的方式为城乡居民提供医疗保险参保补贴,同时以“城乡医疗救助”为弱势群体全额或者部分支付参保费。
  “毫无疑问,针对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补需方’措施受到重视,是新医改取得重大突破的标志。”顾昕说。他认为,正是因为长期以来政府忽视了“补需方”,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才漏洞百出,多数国民没有任何医疗保障,从而导致了医疗卫生事业的一系列弊端。
  顾昕指出,在“补需方”之外,政府还要向医疗卫生服务提供者增加投入,即“补供方”。其实质是政府向服务提供者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和某些基本医疗服务,而服务提供者的身份是民营的还是公立的,营利性的还是非营利性的都无关紧要,关键看服务的质量和价格。
  顾昕说,《意见》所提出的政府补偿新政策,并没有全额支付公立医疗机构的职工工资,但这并不意味着公立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收入会降低。相反,现有公立医疗机构在医药服务的市场大多具有竞争力,因此无论在竞争来自医保机构的服务付费,还是在竞争来自政府的服务契约上,公立医疗机构大多占据优势。可以说,政府购买服务,为公立医疗机构的发展壮大开辟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此外,他指出,《意见》明确了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政府出资为公共卫生全额埋单、为基本医疗服务部分埋单,是“政府主导”的体现,而政府具体的补偿方式则应该引入市场机制。不过,对于那些经济落后、无法实现供方多元竞争局面的地区,政府仍应采取“养供方”模式,保障其职工的基本工资,从而保障这些地区的民众享受到基本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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