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通知要求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
    2009-03-11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为做好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对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强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各项职责,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各级卫生、农业、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加强主动沟通和相互协作,努力实现各监管环节的无缝衔接,确保监管工作统一、协调、有效。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肃查处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通知要求,抓紧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统一、科学依据。
  通知明确,要抓紧制定、完善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确保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一致性。
  通知强调,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公信力。
  通知要求,要通过集中整顿,使食品安全监管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标准更加完善,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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