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落实30条措施助港澳台资企业转型升级
    2009-03-09    记者:孔博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广州电 为帮助广东的港澳台资企业应对金融危机和加快转型升级,广东大力落实加大财政支持、减免税费、简化审批手续、加强金融服务、保障水电煤气供应等九个方面的30条措施,政府拿出“真金白银”与企业共克时艰。
  广东省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前与香港经贸部门代表、港澳台商会主要负责人及企业代表座谈,宣讲和解释相关政策,听取意见和建议。据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港澳办主任唐豪介绍,广东省于1月16日出台了支持港澳台资企业应对金融危机和加快转型升级的30条政策措施,目前大部分政策措施已经实施,相关配套措施和具体操作办法也在陆续出台。
  广东省副省长万庆良表示,广东为支持港澳台资企业发展拿出了“真金白银”,例如:今年一次性安排10亿元,设立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政府出资20亿元成立了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公司;将来料加工收汇比例从20%上调到30%;落实了国家取消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年度累计可减负22亿元;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交社会保险费、为困难企业提供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办法,总体为全省企业和职工减轻社会保险负担约134.6亿元;暂停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争取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为东莞“三来一补”企业设立专用外汇账户;全省专用变压器污水处理企业统一执行大工业电价,平均每千瓦时降低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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