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赵建新
政府采购为扩大内需助一臂之力
    2009-02-02    本报记者:曾亮亮    来源:经济参考报

  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中国经济也面临了较大的压力,政府采购制度作为政府调控宏观经济的手段,在扩大内需中如何发挥好作用,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记者就此采访了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赵建新。

  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政府采购大有作为

  记者:赵主任,你在政府采购一线工作,你认为应如何通过政府采购扩大内需、增加就业岗位?
  赵建新:
面对当前全球性的经济危机,我国正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内需,政府采购在其中大有作为。
  中国作为世界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对危机需要扩大内需。最近国家出台了总投资约四万亿元的10项刺激经济增长的措施,在这10项措施中,有九项都与政府采购密切相关,这就需要我们在公共产品采购中尽力发挥好拉动经济增长、重振市场的作用。具体讲,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扩大采购范围。随着政府采购制度由初创阶段向全面发展阶段的转变,政府采购范围在不断拓展,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泛,采购内容越来越丰富,在当前形势下,要较好地发挥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将基本建设投资等所有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规定范围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通过政府采购在发挥投资总量调节的同时,有效地实现支持自主创新、支持民族产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环保、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腐败等综合调控功能。

  二是积极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超过1000万家,全国工业总产值的60%、实现利润的40%、出口总额中的60%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城镇就业人员的75%、农业转移劳动力的80%都在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群体中不乏经营出色、技术超群和具有特色项目的企业,但由于信用等级低、融资渠道不畅和其他各种原因,在当前形势下,这些企业在发展中遇到了很多困难,受到了较大的冲击。政府采购要积极帮助中小企业应对危机,主要措施有两个方面,一方面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门槛,特别是对一些重点工程项目,要让他们与大企业同台竞技,给予其参与政府采购的机会;另一方面引入担保机制,为中标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为中小企业的成长提供机会和空间。

  三是优先购买国货和自主品牌。利用政府采购手段保护国内产业,支持民族工业发展,是国际通行做法。《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这也应成为我国政府采购的重要政策取向。在国内产品完全可以满足工作需要时,要优先采购国货和自主品牌,要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等政策,对确需扶持的自主创新产品实行政府首购,为民族经济的发展提供生存空间。但优先购买国货不等于采购本地产品,搞地区封锁和行业保护,不得人为地设置种种有形或无形的“壁垒”,限制外地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政府采购市场,这种行为破坏了政府采购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秩序,阻碍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会削弱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作用。

  四是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当前大规模投资拉动内需,更需要注重生态环境建设,保证经济发展的质量。政府采购要积极落实国家环保、节能政策,通过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影响和带动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避免刺激经济发展付出环境代价。越是大规模投资,越要重视节能环保政府采购。不仅要对环保、节能产品采购作出倾斜,还要对产品生产过程是否节能环保作为考核内容,形成绿色采购。

  扩大内需中实现规范与效率统一是重要基础

  记者:政府采购在扩大内需中发挥好作用的基础是什么?

  赵建新:政府采购在扩大内需中发挥好作用,实现规范与效率的统一是重要基础。
  实践中,规范和效率统一的问题一直是困扰政府集中采购事业发展的一大难题。主要表现在,效率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制约事业发展的瓶颈。一是政府采购过程中部分环节衔接不畅,部分项目采购时间相对较长,个别项目半年甚至近一年都无法完成;二是采购需求与采购规则不协调,废标情形相对较多,部分采购项目多次变更采购方式、多次组织招标,个别项目需要四至五次才能完成;三是采购方式应用还不够科学,存在因反复变更采购方式延误采购时机的问题,同时也导致采购规模化程度较低,规模效益体现不足。比如协议供货范围相对较小,大量的计算机、打印机、数码产品、普通耗材等通用货物一项一采,一年内反复组织招标。规范化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认为,现阶段,政府集中采购在进一步加快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的基础上,还必须注重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警”机制。重点对影响政府集中采购效率提升的“废标”情形实行“预警”。一是中心“预警”。对潜在投标人可能不足法定数量的项目,以及在“发标”期间发现明显倾向性、将严重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等情况,及时“预警”,采取应对措施。二是财政“预警”。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进一步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科学审定采购方式,减少因与市场脱节问题而引发的废标问题。三是采购人“预警”。积极与采购人实行事前沟通。在需求确定阶段,向采购人提供正确的市场信息,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减少因门槛设置、分包不合理而引发的废标问题。通过实施“预警”机制,有力提升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效率。
  另一方面,转变服务理念,进一步提升整体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宣传工作。通过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政策的宣传。并主动研究分析政府采购制度的功能作用,经常性地把如何运用政府采购手段促进经济发展等问题的对策或建议,报送有关领导或政府有关部门。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采购,让更多的人参与政府采购,营造良好的政府集中采购社会氛围。二是建立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库。对具备参加政府集中采购活动基本条件的供应商,采取事前资格审查的办法,收集供应商基本信息,建立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库,减少供应商投标前的准备工作,实行商务条件库中提取的办法,降低供应商的投标成本,同时为专家评标提供可靠的评定依据,减少评标时间,提高评标效率。不断提高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社会公信力。三是建立政府采购商品信息库。按照采购目录中所列物品进行分类,将主要商品的技术性能、价格、产地、售后服务、市场分布、环保、节能、自主创新等认证情况收集建立政府采购商品信息库。

  健全集中采购管理机制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记者:政府采购要在扩大内需中发挥好作用,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赵建新:健全政府集中采购管理机制是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当前政府采购工作中面临了一些机制问题,需要尽快理顺。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科学性。要结合科学发展观,树立统筹兼顾的大采购理念,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审批、组织采购活动、资金支付等统筹考虑,从采购管理到执行,研究制定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尽可能简化程序,减少审批事项和工作职责的重复交叉。

  二是要充分发挥规模效应。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委托,目前多数地区存在随采购计划下达一项一采的问题,不利于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更多的是加大了采购单位的采购成本和投标企业的投标成本。应尽快研究解决计划下达和委托环节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

  三是要科学设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目前,在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实施中广泛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这是体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重要方式。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往往偏低,按照法律规定,公开招标法定等标期为20天,这样,一些预算金额小、技术复杂程度低的货物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就易造成实际采购周期延长、成本加大等问题。应结合实际,合理界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并充分考虑项目特性,灵活运用采购方式,发挥不同采购方式的作用,使采购效益与效率最大化、服务功能最大化。

  四是要强化采购管理约束。主要是强化对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管理的约束,如采购人不按计划报送采购需求,不及时报送采购需求,报送具有倾向性的采购需求等等,都是制约当前政府采购功能发挥的重要因素,应加强约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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