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秦到清财政史探秘]唐代盛世背后的财政危机
从秦到清财政史探秘之七
    2009-01-23    作者:赵云旗    来源:经济参考报

  提要
  国家财政危机的出现,一般都是由经济衰退、社会动荡造成的,这似乎已经成为一条财政发展的规律。正由于此,人们往往只重视社会衰退时期的财政危机,而忽视了经济繁荣时期的财政问题。但历史发展往往也有例外,繁荣的背后也潜伏着各种矛盾,如果得不到及时的处理,就会像一颗定时炸弹而爆发,造成不可预测的结果。唐代就是这样的典型,在历史上构成了一个特殊事件,给了唐代执政者以沉痛的教训,也为今人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唐代宗

唐德宗

盛世背后危机四伏

  唐代是我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贞观之治”、“开元盛世”可谓人人皆知。就在这看似社会稳定,百姓安居,统治者歌舞升平的年代里,各种政治、经济、社会问题不断出现,从小到大,由暗转明,聚积凸显起来。
  首先是土地占有不均等。唐代前期,国家实行的是均田制,这种土地制度基本上为国有性质的,是国家立足、农民立业的基础。均田制下丁男授田百亩,其中80亩是口分田,国家将掌握的大量无主荒地按不同等级、年龄、身份授给不同数量的土地,主要让农民耕种缴纳国家的田租,以保障国家粮食的安全。农民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只能耕种不能买卖。超过了授田年龄和死亡的男子要把口分田退还给国家,国家重新分配给新成年的男丁。另外20亩是永业田,规定种植桑榆,解决农民穿衣和向政府缴纳庸绢。永业田为农民自己所有,在家庭遇到病死等大事发生经济困难时才可买卖。从武则天执政开始,一方面由于地主豪强经济力量的发展,另方面农民负担的加重,土地兼并日益激烈,出现了“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足之地”的局面。失地农民纷纷逃往他乡,出现了大量的逃户流民。唐玄宗开元年间国家有900多万户,但至唐肃宗时期(760年)只剩下193万多户,减少了3/4,“天下户口,亡逃过半”。
  其次是租税负担不合理。唐代前期税制实行的是租庸调法,“租”指田租,按丁缴纳,每丁一年纳粟2石;“调”指户调,按户缴纳,每户每年交纳纺织品共6丈;“庸”指不服役者交钱,每日纳绢3尺。租庸调税制的特点是“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在这种税制下,规定皇室贵戚、官僚贵族、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具有租税减免权。逃户流民为了生存投靠地主豪强做荫户,也不承担国家的租税徭役,只有留住户成为国家的纳税户,出现了“课户”和“不课户”之分。由此可知,只有30%至50%的户和14%的人口承担国家的全部租税,租税负担处于极不合理状态。
  再次是收入分配不公。农民所创造的大量物资和财富,绝大部分被封建国家所占有,农民得到的极为有限,只能保持最基本的生存条件,所以在开元天宝时就出现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贫富悬殊现象。分配不公加剧了政府与民众的矛盾,直接动摇了封建国家的基础。
  除了经济问题的蔓延恶化以外,政治危机也日益凸显。与土地制度相适应,唐代前期实行的是府兵制,士兵闲时务农,战时从军。但随着土地兼并,均田制的破坏,农民逃亡,军队失去了来源,只好将府兵制改为募兵制。政府出钱招募士兵,军队成为专业性质,从此造成了各地驻军首领的权力膨胀,他们将军事、政治、经济、财政之权集于一身。中央与地方的矛盾日益尖锐,各地节度使骄横跋扈,独断专行,大大削弱中央集权的力量,贬低了朝廷的威严。在政治和军事上,唐代由原来的内重外轻的布局转变为内轻外重的局面。在危机四伏中,唐朝的政权实际上是外强中干,随时都有被颠覆的危险。 

   唐代开元通宝货币,在钱币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唐初沿用隋五铢,轻小淆杂。唐高祖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为整治混乱的币制,废隋钱,效仿西汉五铢的严格规范,开铸“开元通宝”,取代社会上遗存的五铢。
  除铜质开元通宝(本图)外,唐初还铸造过金、银质开元通宝。这两种贵重金属币仅限皇家赏赐,供显贵玩赏,并不投入流通。
渔阳鼙鼓动地来

  天宝十四载(公元755年),各种矛盾相互交织,互为影响,终于形成一股巨大的火山喷发而出。范阳节度使(今北京地区)安禄山和史思明,早有改朝换代之野心,看到唐朝矛盾尖锐,民怨沸腾,成了一堆干柴,一燃即发,于是乘机发动兵变。从范阳出发,横扫千里,直入长安,沿途烧杀,千村残破,京城变成火海,国家积蓄为之一空。安禄山打进长安后,唐玄宗带领少数亲臣狼狈逃往四川,走到马嵬坡,军士不行,提出杀杨贵妃以谢天下。唐玄宗无奈上演了一场“霸王别姬”的历史悲剧。天宝十五载(756年),唐玄宗逃到成都后,让刀剑火影吓破了胆,再也无心流连宝座,不久宣布退位,称太上皇。其子唐肃宗在逃亡之地灵武(今宁夏灵武县)仓惶即位。从此,唐朝政府成了流亡政府,一有风吹草动,皇帝就仓惶出逃,一直到了唐代宗在位期间仍然如此。有一次吐蕃攻陷长安,诸道不发救兵,唐代宗逃亡到陕州,无隔夜之粮,捋麦穗为食。
  安史之乱后,唐代今非昔比,昔日的繁荣全化为泡影,动荡、割据、空虚、萧条,成了这一时期的主旋律。政治上,不再是中央控制的一统天地,藩镇割据的态势愈益严重。“大者连州十余,小者犹兼三四”,“既有其土地,又有其人民,又有其甲兵,又有其财赋”。各地节度使拥兵自立,与中央分庭抗礼,贡赋不入朝廷,政令不听中央,各自为政,称帝称王,唐代统一大业陷入了军阀混战的旋涡之中。由于阶级矛盾与日俱增,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的安定与和谐。广大农民揭竿而起,反抗斗争不断发生。宝应元年(762年),浙东袁晁起义,有众二十余万;江西方清、陈庄起义,连接郡县。至于小型的农民反抗活动就更多了。
  经过战乱的社会经济,千疮百孔,一片萧条。史载:人口死亡,烟火断绝,中原膏腴,淮泗沃野,变为荆棘。如国家的在册户口,唐肃宗乾元三年(760年)仅有1933174户,16993086口,分别比天宝十四载(755年)减少了19%和32%。由于户口锐减,土地变动,经济衰败,市井萧条,严重地影响了国家的税收,财政危机日甚一日。

在危机中改革图强

  到了唐代宗和唐德宗执政时期(760—783年),为了挽救唐王朝的命运,开始寻找生存的出路,先后重用刘晏和杨炎化解矛盾,增加财政收入。唐代宗任命刘晏为户部侍郎,兼度支、转运、盐铁、铸钱、租庸等使,主管财政经济工作。不久又任命为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副宰相),主管财经,被称为“计相”。唐德宗时期又任命杨炎为宰相,制定和推行了诸多财政改革措施。
  一是改革漕运,解决京城粮食危机。唐代政治中心在长安,但经济中心却在江南,粮食供应要靠运河来转运,漕运成了唐代政府的经济命脉。安史之乱后,漕运工作遭到很大的破坏,京城发生了严重的粮食危机。唐代宗广德二年(764年),刘晏改革漕运,变散运为纲运,以减少漕粮的流失和浪费;变民船为官船,保障了漕运安全;变派役为雇用制,提高了船工的积极性,解除了运河沿途州县人们的痛苦。通过改革,漕运效率显著提高,每年转输一百多万石,成功地解决了中央和长安地区的粮食供应问题,稳定了物价,安定了民心。
  二是改革专卖制度,增加财政收入。封建社会的盐铁茶酒是重要的财政来源,但在长期的“重农抑商”政策影响下,隋代和唐代前期对此都不实行专卖政策,也很少征税,即所谓官不与民争利。安史之乱后,农业税难以征收,专卖收入成为消除财政危机的重要措施。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年),任命第五琦制定专卖政策,对食盐进行官产官运官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因官营出现了许多问题。唐代宗永泰二年(766年),刘晏对官营专卖制度进行改革。一是精简盐铁专卖机构,裁汰冗员,提高工作效率;二是改变原来的官办性质,实行民制、官收、商运、商销制度。在国家的总体调控下,发挥商人的作用,提高了销量;三是创立就场专卖,国家建立专门的食盐中转站,通过“寓征于价”的办法实行就地征收,然后商人可畅通无阻;四是利用常平盐仓,通过官运官销进行调节。改革取得了显著效果,盐利在财政收入中占有重要的比重。国家每年总年收入1200万缗,“而盐利居其太半”。
  三是改革常平与和籴法,平抑市场物价。常平法是国家出本钱储存粮食,粮食价格低时购进,价格暴涨时抛售,以调剂供应,稳定市场。和籴法是国家通过市场采购粮食,以解决国家粮食储备问题。唐代宗永泰二年(766年),刘晏建立了信息网络,了解物资余缺、物价涨落和生产丰歉等情况。制定最优收购法,规定在比较方便的地区,把近数年的粮食价格和收购的数量定为五等,价格高的地区按最少的数量收购,价格最低的地区按最多的数量收购,以较少的资金收购较多的粮食。扩大和籴范围,把国家一部分赋税变现,在低价地区收购土特产品,转运到京师和洛阳等价格高的地方出售,既调剂了物价又增加了财政收入。
  四是改革税收制度。为了公平税负,废除租庸调,实行了两税法。两税法在预算上实行“量出为入”的原则。每年财政经费先计算数额,然后按照各地的土地、人口、条件等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分配时坚持贫富有差,税负均等。这一原则防止了地方官吏强取豪夺,多收多征,加重民众的负担。在征收中实行不分主客,按户征税。改变了原来官僚地主和富商大贾免税而农民纳税、常住户缴税而客户不缴税的不合理现象,税基大为扩大。在税额的制定上不按人丁征税,而以资产为准。资产包括土地、房产、收入等,资产多者多交税,资产少者少交税,无资产者不交税,使赋税趋于公平。
  五是规范了中央与地方分配关系。实行了“两税三分法”的分税制度。即把国家的两税收入划分成上供、送使和留州三部分:上供部分是各地上缴中央的税收,为中央财政所有;送使部分是地方交解诸道节度使的军费,保障节度使的财政支出;留州部分是各州留在本州的财政收入,以供地方政府的支出。在这种财政体制下,中央财政收入占总收入的1/3,地方收入占2/3,如建中初年,每年总收入是3000余万贯,送使留州的为2500余万贯,上供的部分是950余万贯。这种制度既是中央对地方的让步,也是对地方的限制,最重要的是达到了保障中央财政支出,和谐中央与地方分配关系的目的,改变了财政分配的混乱状态,使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走向了规范。
  通过以上的改革,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民的负担得到减轻,税负趋于公平,收入有所增加。同时,经济开始恢复与发展,国家户口呈上升趋势,交通发达,商业繁盛。史载:自长江、淮河到黄河、洛水,“舟车辐辏,人庶浩繁”。世人评价此时“舟车既通,百货杂集,航海梯峤,可追贞观、永徽之盛”。可以说此时是中国封建社会商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
  但是,由于改革是各种利益的重新分配,每一次财政改革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杨炎在改革中也遭到不少人的反对,致使贬官外地,最后被迫害而死。唐代后期的“中兴”,也远远比不上前期的辉煌。由此证明,盛世往往一去不返,造成这样结果的根源,就是盛世背后潜伏的矛盾。所以,关注盛世下的财政危机比关注社会衰退时期的财政危机更加重要。
  (作者为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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