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发现:欧盟范围的制药行业“黑幕”
    2008-12-08    本报记者:张碧弘    来源:经济参考报

 药品是用来治病救人的,制药公司除盈利外的另一个目的是为民造福。但欧盟委员会日前公布的一份初步调查报告发现,欧盟范围的制药行业内存在的竞争“黑幕”令人吃惊。制药商为了压制其他竞争对手实现最大限度地盈利,不惜采用各种手段阻止或延迟对手的药品上市。后果是药价居高不下,欧盟国家在医疗保险方面的开支徒增了30亿欧元,并严重妨碍了医药行业推陈出新的进程。

  不当竞争手段多样

  自今年1月起,欧盟开始对其范围内的制药行业展开调查,因为监管部门发现近几年欧盟上市的新药明显少于前几年,2000年至2004年间,只有28个新药上市,而1995年至1999年间新药上市数量为40种。
  为获取证据,欧盟监管部门11月24日突击搜查了不同欧盟成员国内的几家制药商的办事处。除了美国的辉瑞、英国的葛兰素史克和法国的赛诺菲安万特三家制药公司外,他们还突击搜查了阿斯利康、默沙东、强生比利时分公司等。经过11个月的调查后最终形成了这份初步调查报告。
  报告发现,一些药品的最初研制公司即“原创”制药公司为使其药品在专利期限过后仍能在市场上保持优势,采用各种手段拖延或阻止其他同行研发的同类新药上市。这些手段包括:申请专利集群、挑起纠纷和法律诉讼、与竞争公司订立协议限制其药品销售、干预国家监管部门对非专利药品的审批程序、采取防御性专利策略阻止对手开发新药等。
  制药商惯用的伎俩之一就是申请专利集群。即给同一个药品申请多个专利,调查者吃惊地发现,一种药品申请的专利竟多达1300个。这种做法的目的是尽量延长其药品的专利有效期,以阻止或延迟其他竞争者的同类药品进入市场。
  挑起纠纷和法律诉讼也是一些“原创”制药公司采取的策略。欧盟调查的公司包括辉瑞、葛兰素史克和赛诺菲安万特。它们实力雄厚,财大气粗,不惜借助昂贵的法律诉讼手段达到压制竞争对手的目的。据了解,这些公司往往以自己的专利权受到侵犯为名将对手告上法庭。而专利纠纷往往需要三年时间才能了结。报告发现,60%以上的被告公司会在最后赢得官司,这足以说明原告的目的就是拖延被告公司非专利药品的上市时间。
  另一个手段是与竞争公司私订协议,用钱收买对手,让其同意限制自己的药品销售。报告说,“原创”制药公司以这种方式付给竞争公司的资金共高达两亿欧元。“原创”公司还通过干预国家对非专利药品的审批程序来拖延上市时间。调查发现,用这种手段延迟药品上市的时间平均为4个月。
  除外,这些公司还实行防御性专利策略打压对手,即用各种方式获取专利,以限制竞争对手研制新药的自由。

  不当竞争后果严重

  制药公司这些不正当的竞争为国家、消费者和制药行业本身造成严重不良后果。首先,该做法加大了欧盟各国在医疗保险方面的开支。欧盟27个成员国每年在药品上的花费为2000多亿欧元,合每人每年400多欧元,大部分由国家医疗保险机构支付。欧盟监管机构在对2000年至2007年间17个欧盟成员国未及时入市的药品进行调查后发现,如果这些药品能及时上市将可为国家医疗体系节省大约30亿欧元,非专利药品进入市场后的头一年将使药品价格平均降低20%,第二年降低25%,在某些国家甚至可以降低90%。
  这种不良竞争还推高了竞争对手的生产成本,耽误了消费者获得价格便宜和创新性药品的时间,扼杀了创新积极性。  
  欧盟将对制药公司违背反垄断法规的行为严惩不贷。欧盟委员会已于28日当天将这份初步调查报告送达被调查的相关公司,在明年1月31日前的这段时间内公开征求他们的意见,并在明年春天出台最终结论性报告。欧盟负责竞争事务的委员克勒斯表示,制药行业的竞争事关重大,一旦发现有公司不按照反垄断法规行事,欧委会将毫不犹豫地将其送上法庭,决不心慈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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