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缓解“技工荒”
政府购买 社会参与
    2008-11-17    本报记者:姜敏    来源:经济参考报
  技能人才大省辽宁省,始终把高技能人才作为产业建设、结构升级最活跃的因素,把培养高技能人才作为组织引导、社会参与的重要人才工程,构建起以政府购买培养成果为主,企业社会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培养长效机制,有效缓解了老工业基地的“技工荒”。
  据了解,辽宁作为中国重要的现代装备制造业基地和原材料工业基地,造船、机械加工、冶金、化工、汽车等行业对高技能人才需求旺盛。专家测算,近两年,与辽宁中部城市群7城市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化工与制药等领域,高级技能型人才缺口达30万人,中级实用型人才缺口18万人。
  辽宁省人才白皮书显示,随着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逐步实施,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将持续增加。资料表明,在辽宁中部城市群七城市的劳动力市场上,企业高级技术工人已出现严重短缺现象,车、钳、铣、电等通用工种供需比例已达1∶6。
  为此,辽宁省委、省政府按照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总体要求,将高技能人才培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了《辽宁3年3万技师培养计划》和《辽宁省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到2010年,辽宁省技能人才总量将达400万人,高技能人才达到100万人,占技能人才总量的比重由现在的15.9%升至25%。
  据辽宁省副省长陈海波介绍,在政府主导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方面,辽宁省不断加大资金投入,采取政府购买方式,为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资金保障,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职责,确保高技能人才培养健康有序、卓有成效地进行。首先,辽宁省及各市政府分别设立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实际训练基地建设、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和重点技师学院建设等;省级政府争取国债资金2.4亿元,用于职业院校改善实训条件。2006年以来,辽宁省政府共投入2.2亿元资金用于培训技能人才的实训基地建设。
  其次,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设立首席技师职位。建立了高技能人才政府津贴制度,辽宁省政府每三年公开评选50名“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连续三年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的政府津贴,并鼓励企业对在科技攻关、技术改造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重奖。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待遇标准,制定了一系列在聘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福利待遇和破格申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的人才政策。允许获得省市科技成果奖、在生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技术工人、技能精湛并能够解决生产科研中高难度技术问题的技能人才,破格申报技师和高级技师。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率先推行了“首席工人制”,在技工岗位上聘任的首席技能专家享受正处级待遇,一级技术能手享受副处级待遇,二级技术能手享受正科级待遇,每月分别增加1500元、1000元和800元不等的岗位津贴。此外还享受车改政策、采暖费补贴、补充医疗保险、健康体检、职称评聘和出国考察、培训等待遇。
  第三,政府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职责,承担自主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任,实行多元化培养。
  政府指导各类企业建立职工培训制度,制定自主培养技工队伍建设规划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结合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技术和新工艺应用,通过集中培训、岗位培训、名师带徒弟等形式,提升职工技能素质,促进高技能人才迅速成长。
  “政府主导下的企业和职业院校开展密切的合作,是发达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一条成功经验。”副省长陈海波说。辽宁省对主动积极参与校企合作、实施产学结合,并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职业学校,政府在实训基地建设、设备更新等方面给予资金扶持;对企业开展的职工定向培训,经考核评价合格后,其费用由政府财政统一支付;鼓励企业为合作职业学校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对培训成效卓著的企业政府还给予适当奖励。
  目前,辽宁省共建立了42个以企业为依托、各级政府资助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实行重点培养。同时,在高级职业技能培训的基础上,重点建设30个面向社会开放的高水平、专业化公共实训基地,除培养高技能人才外,还开展师资培训。
  第四,组建高技能人才培训集团,实行对口培养。目前,辽宁省已组建冶金行业、焊接专业、数控机床专业、模具专业等10个技工培训集团,重点打造汽车制造、模具制造、数控加工、钢铁冶炼等30个品牌专业,以满足装备制造、原材料、现代服务业等行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使技能人才培养和企业人才需求紧密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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