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管总局将实行生产安全"企业黑名单"制
    2008-10-08    记者:杜宇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华社北京10月7日电 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7日说,安全监管总局将实行生产安全“企业黑名单”制度,把打击非法生产与建立企业诚信机制结合起来。
  黄毅是在此间举行的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布会上作出上述表示。
  据黄毅介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的企业都要列入黑名单,实行全国联网,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工商、信贷、保险、具有资质等行政许可的部门都要采取措施进行制裁。
  黄毅说,近期发生重特大事故的74家企业会列入黑名单,适时向社会公告。
  黄毅表示,要依法从重从快加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通过各种措施,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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