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农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申报办法出台
    2008-09-11    记者:雷敏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华社北京9月10日电 为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出口质量,商务部、财政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了申报2008年度农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
  通知明确,2008年度农产品贸易促进资金主要支持两大领域。一是农产品出口行业公共技术平台。指由行业组织、企业及其他社会团体独资、合资或合作兴办,以本行业出口企业为服务对象,通过提供主要面向出口市场的研发、设计、质量控制、产品检测所需的公共技术及设备,为新技术、新标准的制订、交流、推广、咨询、培训或出口产品自检、预检等提供服务的机构。
  二是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指出口企业根据良好农业规范(GA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或有机产品等标准及相关规定要求,建立的出口产品溯源和追踪体系。企业建立的追溯体系,应记录农药、兽药、种苗、种畜禽使用及农产品种植、养殖档案和流通情况,并通过电子标签、条形码等信息手段,确保产品可追溯至加工、生产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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