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08-08-04    记者:黄兴华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长沙电 长沙市日前向社会通报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原来基础上提高50元,农村低保标准也大幅提高。
  长沙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长沙市目前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1.5万人,占全市非农业人口总数的5%。长沙市城市低保自1997年实施以来,已经六次提标。这次提标规定,市辖五区的城市低保对象从每人每月220元提高到270元,市辖四县(市)的城市低保对象从每人每月170元提高到220元。
  据悉,长沙市此次对城市低保大幅度提标的同时,决定大幅提高农村低保补助标准,新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全市每年需增加保障资金11879万元。长沙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承诺,1至7月新增保障金将于7月底前全部补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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