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保证公办高校学生不因家庭困难失学
建立新教育资助政策体系
    2008-07-28    记者:肖婧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7月25日,教育部财务司巡视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崔邦焱在教育部2008年第7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代表教育部和所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郑重承诺:国家和学校将采取各种措施,保证每一位考上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的学生,特别是来自地震重灾区的学生都能顺利入学;保证每一位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保证每一位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毕不了业;保证所有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开通“绿色通道”;保证所有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都不会把新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来自地震重灾区的学生拒之于大学校门之外。
  2007年5月,我国建立了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制度上基本能够保证每一位考上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的学生不会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后,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基本建立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考上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首先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注册。入校后,学校将对其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核实。如果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校将会按照国家现行资助政策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去年下半年以来,已有400余万高校学生获得了不同形式的资助。为了让广大学生特别是新生及其家长全面了解国家资助政策,财政部、教育部印制了600万册《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宣传手册,6月20日前,已免费发送到各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并要求各地及时发到各个高校,各高校在寄送普通本专科(含高职)新生录取通知书时,都会附送这个手册。
  另外,教育部首次公布了2007年全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初步统计数据,2007年,全国公办和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总金额约为272.92亿元,比2006年的182.75亿元增长49.34%。资助总金额中,各级财政直接投入75.28亿元,占当年资助总金额的28%,比2006年的24.79亿元增长204%。其中,中央财政直接投入41.49亿元,省级财政直接投入28.88亿元,地市级财政直接投入4.91亿元。
  相关稿件
· 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校继续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2008-05-20
· 教育部:2007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情况 2008-05-09
· 教育部:我国拟将义务教育增至13年报道失实 2008-03-10
· 应对高校债务危机,教育部有解 2008-03-05
· 上证所成立投资者教育部 培育理性投资者 2008-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