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房价高涨 六成以上市民持币观望
    2008-05-28    本报记者:刘宏鹏 潘莹 贺占军    来源:经济参考报
  在乌鲁木齐市一家事业单位工作了5年的刘先生,收入在当地属中上水平,无房。近年来,房价不断上涨成了他的一块“心病”。周围的同事大多在2005年底“识时务”地按揭了住房,此后房子不断升值,这更让刘先生后悔不迭。
  如今,久经煎熬的刘先生终于心态平和:房价已经涨得这么高了,如果没有合适的价位和地段,就再等几年——反正钱在自己口袋里。
  数据显示,乌鲁木齐持有这种观点的住房消费者正日益增多。此前,新疆数流动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就乌鲁木齐房价问题,对419名来自当地不同社会群体的居民做了一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79.4%的人认为,与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相比较,乌鲁木齐市的房价“非常高”或者“比较高”;具有购房意愿的人中,62.4%的人选择持币观望。
  乌鲁木齐市房产交易中心说,乌鲁木齐2008年1月至4月二手房成交套数2792套,与上年同比下降了17.30%;住宅成交套数2266套,较上年同比下降了31.84%。
  刘先生说:“天下没有只涨不跌的商品,价格回归价值是迟早的事情。”在他看来,除了国家宏观调控之外,当地政府近期以来出台的各种平抑房价的措施,也让他心里踏实。
  《乌鲁木齐市住宅建设规划》说,要合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逐步建立以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为主,解危解困房和廉租住房为辅的不同层次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2007年11月,乌鲁木齐市房产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房产大巴扎网”上,开办房产开发企业在乌鲁木齐销售房产信息平台,以遏制目前房地产市场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势头;2008年4月,为了让广大购房者明白、放心地消费,乌鲁木齐市政府下发《关于乌鲁木齐市商品房销售价格实行备案规定的通知》,针对房价实行价格备案和明码标价制度。
  乌鲁木齐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通过实行商品房价格备案及明码标价制度,将使房地产开发企业制定商品房价格更为规范化、诚信化,同时,也使政府能及时掌握房地产价格变动的真实因素,以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非成本因素的炒作等影响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乌鲁木齐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场处处长李冰说,综合各种因素,今后一段时间内乌鲁木齐房价不会大起大落,不会像2007年那样大幅增长。对于收入较低的市民,媒体应该引导他们改变房屋消费观念,推迟买房或者买小户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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