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界定商品房捂盘惜售 打击“拒售”行为
    2008-05-09    记者:马姝瑞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合肥5月8日电 根据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日前出台的一项最新规定,市民如果发现网上楼盘信息显示为“可售”,开发商却无故拒绝购买要求,可以向主管部门举报。如果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下达《行政告知书》敦促后,开发商仍不出售或不改变该房屋销售状态的,该楼盘将被认定为捂盘惜售。
  此外,合肥市还规定,存在以下4种行为的楼盘也将被视为捂盘惜售:一是已达到预售标准的房地产项目却不申报预售许可,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告知书》敦促后,仍不申报;二是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不申报网上楼盘信息发布并开盘销售;三是以超出周边楼盘数倍的畸高价格挂牌,且在一年内单幢楼盘销售率不到5%;四是连续3次以上故意将网上楼盘信息显示为“签约”的特定房屋,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告知书》敦促后,仍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进行合同备案。
  相关稿件
· 天津市空置商品房面积降至91.90万平方米 2008-04-25
· 统计显示:甘肃商品房空置面积出现大幅下降 2008-04-11
· 精装商品房受购房者青睐渐成重庆楼市主角 2008-04-11
· 商品房面积应从严限定 2008-04-02
· 福建工商局提醒:注意商品房购房合同陷阱 2008-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