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沈阳5月4日电
从今年5月起至明年11月,一项专门针对“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查处渎职犯罪专项行动在辽宁省全面展开,重点查办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国有土地等行为,保护环境和保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杜迎春向记者介绍,专项行动的重点具体包括四类案件: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犯罪案件,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案件,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犯罪案件,环境监管失职犯罪案件;二是土地资源管理、煤炭和矿产资源管理等相关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严重破坏,或造成国家开发管理能源资源和治理改造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严重流失的犯罪案件;三是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所涉及的渎职犯罪案件;四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帮助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犯罪案件,以及所涉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处理的犯罪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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