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有假药记录的企业不得参与药品招标
    2008-04-21    记者:李美娟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南昌电 即日起,江西省将在全省开展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两年内有生产或经营假药记录的企业不得参与药品招标,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江西省医院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根据有关实施方案,江西省要求未取得GMP认证证书的生产商、未取得GSP认证证书的或被处以责令停业的经销商均不得参与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同时,在两年内有生产假药或经营假药记录的企业,在参与网上药品招标活动报名时将不被接受。假药记录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通知书”为依据。
  江西省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所有公告、信息通过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jxwst.gov.cn和http://www.jxyycg.cn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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