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门、企业和金融机构将建内部审计制度
    2008-04-16    张晓松 周丹丹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北京4月15日电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15日召开的“推动内部审计转型与发展”研讨会上提出,力争用5年时间,促进和指导各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特别是中央部门、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把内部审计制度全部建立起来。
  内部审计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是否真实、合法和有效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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