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正式将农民工住房纳入城市住宅规划
    2008-03-10    记者:王汝堂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华社济南3月9日电 从近日召开的山东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会议上获悉,山东省从现在起正式将农民工住房纳入城市住宅规划,尽快改善农民工在城市的居住条件。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董国勋在这次会议上介绍,省里将出台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政策,指导各地政府将长期在城市就业与生活的农民工居住问题纳入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对集中建设面向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项目给予支持,加强对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的疾病预防。
  同时,山东省还将逐步建立以社区为依托的开放型、多功能的农民工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进社区公共服务和文化设施建设逐步向农民工免费开放。
  据了解,山东省一些地区已开始采取这方面的行动,其中,德州市政府把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作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一项重要内容,多渠道提供农民工居住场所,推动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集中建设符合农民工特点的集体宿舍,并以合理的租金向农民工出租。潍坊市规定,用工单位作为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责任主体,今后必须向农民工提供符合基本卫生和安全条件的居住场所,同时,在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园区或片区集中建设符合农民工特点的公寓,以合理租金的方式向农民工出租,不得按商品住房出售。另有部分企业在解决农民工居住问题上先行一步,如海尔、海信等企业已建设了20多万平方米的农民工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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