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两个要素 重庆“土地入股”试验受关注
    2008-02-18    本报记者:刘健 郭立 丛峰    来源:经济参考报

  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农民可以农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有效激活农民和土地两个市场要素。近期,随着重庆市《服务重庆统筹城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出台,该市首个探索“农地入股”试点的重庆市长寿区石堰镇麒麟村的做法,逐渐引起了各方强烈关注。

一番周折508户村民“以地入股”成立新公司

  2005年10月,澳门恒河果业公司打算在麒麟村建设优质杂柑生产基地,麒麟村村委会主任余安全凭经验认为,这一项目是村民致富的好机会,不可错过;而恒河公司则担心一家一户种植不起来,难以形成规模。于是曾在外经营过水果生意、后靠承包30多亩地种水果年收入10万元左右的余安全提出,“我去租100亩地,带着大家干!”
  半个月后,麒麟村自愿加入的农民1600多人,共700多亩地。余安全和村民们商量决定,只吸收514.3亩、508户村民。这样,麒麟村508户组成了“联合体”。
  从育苗到挂果,需要五年时间,这期间每年的管理养护费用需要50万元,钱从哪里来?为了扶持联合体,长寿区柑橘产业办公室帮助联系银行贷款。但银行答复说,放贷的前提条件必须是独立法人。当时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场地位,银行不能放贷。
  余安全和村民们商量,“联合体”要成立正式公司,508户农民都是股东,他们能够拿出的只有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能否当作股份制公司的股本呢?公司刚开始到工商局注册时,工商局经过反复论证,不敢贸然同意,向上级层层请示,最终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土地可以入股。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份制企业股东上限为50人,“联合体”的村民股东有508户,不符合规定。于是,工商局让村民选出26个股东代表,每户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收上来,交给专业评估机构,根据土地租金和种粮收益评估作价。
  经过一番周折,2006年3月,由“联合体”转化而来的重庆宗胜果品有限公司正式成立。这是一个由508户农民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在资金共筹、财产共有、决策共定、风险共担、赢利共分、充分自愿的前提下组织起来的股份制合作经济实体,注册资本278万元,其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评估作价253.42万元。

割肉请客要加入摆脱旧有生产业态的新收获

  宗胜公司成立后,与恒河果业公司签订了30年的包销合同,并为村民提供优质的果苗,定期派来国外农业专家进行技术指导。恒河公司还以现金10万元入股宗胜公司,与村民共担风险,占注册资本的2.76%。公司成立不久,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分行为其发放了一笔金额为50万元的信用贷款,解决了公司在发展初期的燃眉之急。
  宗胜公司对土地进行统一经营管理,聘请有技术和责任心的股东作专职技术员,支付报酬。目前,果园分成七个管理片区,已分别落实管理人员。同时,对所有管理人员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其劳动报酬与柑橘的生长、病虫防治等考核指标挂钩,达不到考核指标的,不但不给管理及劳动报酬,还要视情况按比例扣除所缴纳的风险金。宗胜公司栽种的柑橘果苗,每月有两次左右需要组织人手下地干活。61岁的股东陈祥云说:“原来请村民干活,每天20块还包一顿饭。现在公司雇农民干活,10块一天不用包饭,大家照样干得很卖力,因为干活的人都是公司的股东。”
  恒河果业公司提供种苗,负责进行技术指导;农民可以在公司务工挣钱,也可只享受分红。公司对务工实行派单制,2006年工资支出达8.1万元,每个工时10元钱,统一打药、施肥。目前,这些土地上都种植着优质杂柑和其他经济作物,预计每户农民一年可多收入2000元。2006年,特大干旱使重庆市大批果树、果苗死亡,而麒麟村由于科学管护,村民积极性被充分调动,1250亩、68743株柑橘苗,只损失了三株。
  村民余银成说:“搞公司入股后,我在昆明和重庆打工的两个儿子都不用操心了。土地入股后交给集体管理,既有收入又省心,我们什么都不管,年底还能分红,全家人的生活过得更好。”有了公司,外出打工的青壮年农忙季节不用再返乡,留守的老人妇女帮着公司干活挣零花钱,到了年底股东还能分红。
  恒河公司总经理朱铁能说,作为龙头公司,过去一家一户的种植模式,能做到统一种植,却无法统一管理,技术没有实施平台,产品品质难以保证,使公司不敢大胆投入。现在,有了宗胜公司的企业化经营,公司有信心将最好的品种引到长寿,将长寿发展成为知名的柑橘生产基地。长寿区副区长申雄说:“农民以土地入股开公司的新型模式盘活了土地的价值,形成了规模经济产业链;农民彻底摆脱了单家独户、小本经营的旧有生产业态。”
  随着公司的发展,越来越多没有入股的村民心动了。2006年底,公司扩大规模时,又有200多户要求加入。有的村民为了入股,还买酒割肉请余安全到家里商谈。大批新人想入股,老股东不干,他们说,股东多了会把利润摊薄。但是想入股的农民们却说:“余安全不应该只是股东的主任,而应该是全村人的主任,也要为我们考虑!”
  据公司测算,到2009年柑橘收获时,每亩地可产生两三千元纯收入,是水稻的10倍。套种在柑橘林间的蔬菜、药材,2006年已经为每户股东带来了200多元收入。
  现在,石堰镇的雨台村和兴隆村也各自收了150亩、350亩土地作为股份,筹备建立公司。石堰镇党委书记杨通胜告诉记者,全镇现有耕地五万亩,拟在三至五年内,将全镇50%的土地进行集约化经营管理。

大胆尝试冷静对待

  在城乡统筹改革的进程中,重庆市上下达成基本共识:与此前的特区不同,试验区不再只是表现在国家投入与政策倾斜上,新的试验区强调“先行先试”“非禁即入”“非限即许”。
  2007年7月1日,重庆市工商局推出《服务重庆统筹城乡发展的实施意见》,共颁布50条措施,以促进当地工商企业发展。其中最令各界关注的是:允许以农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意见》称,支持当地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内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资、合伙等企业的试点工作。
  重庆市工商局局长王元楷强调,虽然允许农民以承包地经营权入股,但这种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有两个前置条件:一是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二是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
  所谓的条件成熟,即有一个好项目,有一个龙头企业,有一个让农民信赖的“能人”。王元楷解释说,这样可以有效避免风险。因为一旦公司破产,以土地经营权偿债,农民将面临失地的风险;如果没有政府“兜底”,债权人利益无法保障;如果没有政府担保而贷不到款,公司的后续发展无从谈起。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农民办的“土地股份公司”只准成功,不许失败。
  但是,这种政府“兜底”式的公司,又被一些专家学者认为不符合市场规律下的股份制企业经营原则,是一种“假股份制”。他们认为,农民既然要走向市场,就应该自己承担风险,这种市场化的教育迟早要进行。
  对于新成立的公司,政府仍然不放心。杨通胜说:“公司万一搞不好,政府要担责任。所以,我们向公司派驻财务管理人员,确保其规范经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长寿区麒麟村的农民股东们,目前尚未意识到其中的风险。有学者还指出,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要谨防一些公司借机获取农村土地使用权,大搞圈地运动,从而使农民变相失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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