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再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1.38亿元
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延长对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的减免期限
    2008-02-01    记者:罗沙 韩洁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 财政部31日宣布,财政部、民政部再次紧急下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1.38亿元,帮助广东、安徽等13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抗冰救灾工作。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共下拨抗灾救灾专项资金4.31亿元。
  此外,针对我国部分地区发生的雨雪冰冻灾情对旅游景区的道路、电缆、旅游标识牌和旅游厕所等公共设施造成的严重破坏,财政部1月31日批准国家旅游局动用旅游发展基金结余2000万元,补助湖南、湖北等12个省份重点旅游景区的应急救灾和景区公共设施的修复支出,并已紧急下拨到12个省份的旅游主管部门。
  同时,为支持各地抗灾救灾工作,进一步促进鲜活农产品流通,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继26日发出通知,自1月26日至2月5日对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的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对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销售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入场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减半收取后,1月31日再次发出通知,延长对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的减免期限,减免执行截止期限由2月5日延长至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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