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面推行"公务卡" 公务消费须刷卡交易
    2008-01-18    记者:季明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上海1月17日电 从今年起,上海将在全市财政预算拨付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办公用品、差旅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务消费,原则上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以推进上海“阳光财政”体制的形成。
  根据《上海市深化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方案》,上海的公务卡由各单位为工作人员统一办理,公务卡卡种为个人贷记卡,最高信用额度控制在2万元至5万元。各单位可以自行选定发行贷记卡的金融机构作为签约单位,定期签订公务卡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而上海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卡原则上将使用银联标准卡。
  实行公务卡制度后,上海各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务支出,包括办公用品、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万元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原则上都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各单位在进行公务支出消费时,也应当优先选择具备受理银行卡能力的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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