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防止非法集资风险传递到保险行业
    2008-01-04    记者:王文帅 毛晓梅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北京1月3日电 中国保监会3日对外公布有关办法,要求切实做好保险业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预警和查处工作,建立综合治理长效机制,防止非法集资的风险传递到保险行业中。
  保险业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是指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涉嫌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以及其他单位、个人涉嫌以保险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
  保监会公布的《保险业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预警和查处工作暂行办法》称,保监会、保监局、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应当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疏堵并举、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保险业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预警和查处工作机制。
  根据《办法》,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加强对分支机构的业务管理和指导,不得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不得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保险保障和其他便利;要密切关注行业内外以保险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防止非法集资的风险传递到保险行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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