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国内企业进行自我保护的最佳途径
    2007-12-28    本报记者:张乐 何丰伦    来源:经济参考报
  近段时间来,欧美发达国家针对中国产品的质量和知识产权问题频频发难。一时间,“中国制造”在国际上成为假冒伪劣的代名词。然而,在此背景下,一场由中国民营企业正泰集团发起的针对跨国公司的巨额知识产权诉讼案,却以正泰的一审胜诉而告终。
  位于浙江温州的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低压电气生产企业。去年8月,公司以专利侵权为由,将法国施耐德在中国的合资公司——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及其经销商告上法庭,要求施耐德立刻停售并销毁五个型号的侵权产品,并提出了3.3亿元的高额索赔。该索赔标的创下了中国知识产权纠纷的最高价。
  在经历了两次开庭和多次证据交换、销售额及利润审计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9月29日宣布了一审判决结果,要求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并赔偿正泰集团逾3.3亿元。“在与电器巨头施耐德连续打了20几次官司之后,我们主动出击,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说。
  “起诉专利侵权,是跨国公司占有市场、排挤竞争对手的通常做法。”南存辉认为,施耐德频频举起专利侵权大旗,其真正目的,不是简单的专利纠纷,而是希望通过打压和打击正泰,为其产业布局扫清道路。
  他举例说,施耐德进入中国19年来,已控制和收购了上海机床电器厂等15家我国著名的电器龙头品牌企业,其惯用的手法是合资控股-亏损-增资-控股收购。合资控股后,进行文化移植,“雪藏”内资品牌和“冷冻”内资企业新产品。
  从频频被施耐德告上法庭,到反诉施耐德并获得初步成功,南存辉坦言“打官司的目的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增强民族企业的自信心,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成果。”他说,部分国人过度迷信外国企业、跨国公司,妄自菲薄,总觉得外国大企业不可能仿冒中国企业,中国企业不可能在诉讼中胜诉,结果往往一遭遇诉讼就不战自败,或者对方一提起诉讼就急于和解或让步。北京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刘道臣律师也表示,正泰在这起专利侵权纠纷中的胜诉,打破了中国企业在和跨国公司叫板过程中的心理弱势,是中国民营企业维权意识增强的具体体现。
  专家呼吁,未来贸易中的知识产权纠纷将会越发凸显。而中国企业的贸易竞争对手,也将会利用自身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优势对中国企业日益增长的竞争力予以抑制。中国企业对此应该做好准备,及早应对。
  南存辉说,中国的民营企业长期被人们看作是仿冒和跟风者的代名词,缺乏创新精神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他认为,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中国企业面对的不仅是制造能力之争,更有制造权力之争。正泰的成功,正是企业历年来加大自主创新力度,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成果的集中体现。
  南存辉坦言,企业发展初期也经历了对知识产权认识不足的过程。经过几次官司之后,意识到了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现在经常讲以市场换技术,事实上,关键技术是换不来的,也是花钱买不来的,因为这是企业生存的命脉。关键还是要靠自己自主创新、敢于突破。”如今,正泰每年拿出销售额的3%至5%用于新产品的开发,创建了国家级的技术中心,现在研发中心拥有上千人,300多个专利。正泰电气产品总产量的10%销往欧美80多个国家和地区,未来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
  为了争夺话语权,企业还积极领衔和参与了低压电器、仪器仪表等领域的30多项技术标准的制定,以及由IEC国际电工委员会牵头的国际标准制定。如今,企业在诸多电气领域有了发言权,国际和国内很多产品的生产必须按照正泰制订的标准生产。
  正因为加大了自主创新的力度并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定,正泰才能在和跨国公司的叫板中赢得主动权。这位年轻精干的实业家说,这场成功的官司说明,重视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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