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仁敏:公立医院对外投融资禁令将被打破
青岛市酝酿出台《青岛市卫生局直属单位对外经济活动管理办法》
    2007-11-01    本报记者:曾亮亮    来源:经济参考报
  “并不是所有的公立医院都像协和、同仁一样经费充足,很多医院都想被注资。”青岛市卫生局副局长、青岛市中心医疗集团总院长魏仁敏在10月27日举行的中国医疗投资高峰论坛上指出,目前大部分公立医院都面临着政府对医院的财政投入增幅微小、资产负债率偏低、应收账款逐年增多、应付账款周转率呈明显上升态势等资金问题。“寻找更丰富的融资渠道是公立医院的必经之道。”
  记者留意到,高峰论坛上缺少协和、同仁等大医院的身影,参会代表以地、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人员和区公立医院院长为主,这反映出地区级公立医院资金窘迫的问题。与会代表认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一直将公立医院定位于“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允许外来资本投资、但不能分红”。没有不计回报的投资,因此卫生部门的这一定位大大限制了公立医院的融资渠道。
  “医院是一个从事医疗服务的独立经济实体。为满足社会需求获得经营效益,必须按照市场变化的需求,有计划地安排投入自己的资金,使人才、设备最佳组合起来取得经营效益。”哈尔滨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的一位教授指出,在市场经济发展中,一切经营创新都离不开一定的经济基础,而经营乃是医院一切经济活动的中心,是医院最高领导层的决策职能和职责所在,具有战略性和长期性,它保证医院的生存与发展。
  “你们认为,公立医院何时能被投资?”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董事长陈邦反问记者。据介绍,目前医疗机构的投融资基本上集中在民营医院身上,部分公立医院由于政策瓶颈正举步维艰。
  记者了解到,一些企业医院通过改制“活”了。据齐鲁石化医院集团院长田立伟介绍,改制五年后,医院建立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医疗技术、科研水平、经济效益都有了跨越性发展。但是,改制并不一定适合所有陷入资金链短缺的公立医院。
  注资吸引不来投资者、改制不一定是良方,因此青岛市酝酿“开个口子”,打破公立医院对外投融资禁令。
  魏仁敏透露,青岛市酝酿出台《青岛市卫生局直属单位对外经济活动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允许青岛市卫生局直属各单位从事对外筹资、租赁、投资及合作等经济活动。
  “以前医疗结构被束手束脚的现状被改变了。”魏仁敏说,医疗机构可以从事对外贷款、借款,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人员等形式与法人、个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合法投资及合作等活动。会场上响起了一片掌声。
  《管理办法》接下来用了整整十个条件限制投融资行为。
  一是对外筹资时不得以本单位国有资产做抵押;二是对外经济活动应符合区域卫生规划;三是不得接受对方不合理的附加条件,如要求参与各单位的经营管理、参与收支结余的分配等;四是严禁内部集资购买设备;五是严格控制负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六是从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取得的贷款购买的设备物资应按规定组织国际招标,不得擅自采购;七是严禁各设立非独立法人的“科室”“病区”“中心”等;八是对外投资、合作设立新的法人组织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制定组织章程,章程对组织、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九是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必须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国有资产评估;十是对外投资、合作项目应能弥补各单位在此方面业务不足、资金不足或缺乏技术力量等对单位未来发展有实际意义的新技术项目。
  魏仁敏没有透露《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日期,但这意味着多年来束缚公立医院投融资的绳索被解掉了。不过,他也提醒说,应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大胆引资、共享利润。“对资金投入量不大、本金收回时间短、自身又有能力或潜力投入建设的项目,最好不要引资建设,以防经济效益好、自身能独享利润的医疗项目资源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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