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粮食行业将要开展信用评价的试点工作
    2007-10-08    记者:任鹏飞 田春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沈阳电 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三届四次理事会日前在辽宁盘锦通过了《中国粮食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总体方案》,从现在开始,我国粮食行业将开展信用评价试点工作。
  《中国粮食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总体方案》包括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等5个部分。信用等级评价的范围为我国境内的各种经济类型的粮油企业,包括生产加工企业、贸易企业、仓储运输企业、机械制造企业等。
  据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介绍,申报中国粮食行业信用企业的注册资本应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且连续营业三年以上。信用等级按照生产经营能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财务和履约能力等七个方面的53个指标,将企业分为AAA级、AA级、A级、B级、C级共5个信用级别。参加信用评价的企业应向中国粮食行业协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申报、初审、复审、评价打分、公示、审定、发证7个环节通过后,由中国粮食行业协会颁发《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和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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