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举报重大侵权盗版者最高可获10万奖励
    2007-09-27    记者:廖翊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华社北京9月26日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战略部署,加大对损害公共利益的各种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组的要求,国家版权局在财政部的支持下近日设立“打击侵权盗版举报、查处奖励基金”,重点奖励举报及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的有功单位和个人。
  为保证该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国家版权局近日发布了《举报、查处侵权盗版行为奖励暂行办法》,成立了“反盗版举报中心”。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各级版权、公安、文化、工商、海关、出版物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著作权法律、法规及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的相关规定查处或协助查处的侵权盗版案件,以及举报重大侵权盗版案件一经查实,有功单位和个人每案可给予金额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目前,举报、查处侵权盗版行为的奖励工作已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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