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发出文件:新建项目须同时建节水设施
    2007-09-17    记者:侯大伟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成都9月16日电 为巩固建设“全国节水型城市”的工作成果,成都市日前发出文件,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的节水治污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成都市提出,在企业、宾馆饭店、学校、部队、居民小区、洗车场和洗浴场所中要大力推行中水回用设施建设,凡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的节水治污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各地要尽快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制度和节水奖惩制度;建立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制度,用于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节水器具的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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