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资本账户开放步伐加快 天津率先试水
解析外汇局批准我国境内个人直接对外证券投资业务试点
    2007-08-21    本报记者:张莫 实习生:刘雪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我国境内个人直接对外证券投资业务试点,居民个人可在试点地区通过相关渠道,以自有外汇或人民币购汇直接对外证券投资,初期首选香港。

初期可投资香港股市 短期对A股影响甚微

  外汇局首选在天津滨海新区试点个人直接对外证券投资业务。在试点初期,投资者可投资香港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交易的证券品种。居民个人可使用自有外汇资金及人民币购汇直接从事境外证券投资,并且投资规模不受《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年度不超过五万美元的购汇总额限制。
  外汇局表示,放宽个人对外投资的汇兑限制,是促进境内个人充分利用国际金融市场优化资产配置、分散投资风险、提高资金收益的有益尝试,也是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拓宽外汇资金流出渠道,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的重要举措。
  此前,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境内个人进行境外证券投资,必须通过银行、基金公司等各类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而随着个人收入水平显著提高,个人多样化投资需求也日益增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邓先宏上周在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时曾表示:“外汇局正在研究个人境外直接投资,总体方向是逐步取消在个人对外直接投资方面的购汇及汇出限制。”话音刚落三日,外汇局就批准了天津滨海新区作为境内个人直接对外证券投资业务的首批试点。办法规定,投资者只需在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开立个人境外证券投资外汇账户,并委托其在香港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开立对应的证券代理账户即可。
  渣打银行中国经济学家王志浩在谈到政策影响时表示,在未来几个月,H股市场或许因此而走势看涨,而A股则可能受到负面影响。“政策的发布也意味着A股和H股的融合在进一步加强。”
  但更多专家认为试点办法影响不大。“它会在投资理念方面产生影响,给人们更多的选择途径。因为试点阶段它所实行的范围很小,不会对整体局面产生很大的影响。”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张陶伟博士指出。
  中国人民大学赵锡军教授也表示,试点办法对于股市不会有直接的影响,人们也许会有“资金分流”的担忧心理,但试点阶段不会对全局构成冲击。

外汇局频频出招 “促流出”势在必行

  早在今年初,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胡晓炼就指出,“促流出”是我国今年外汇管理的重点之一,而从8月13日至20日短短一周的时间,外汇局先是取消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后又批准我国境内个人直接对外证券投资业务试点。“国家外汇管理局接连发布系列新政策进行外汇改革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这次改革是一个必然的结果。”赵锡军说:“中国一直以来实行的宽进严出政策正在向进出平衡转化,目前中国外汇储备1.4万亿美元,外汇管理中出现资金流动性过剩和热钱涌入等问题,这次政策性调整正是基于中国经济发展现阶段出现的国际收支不平衡所作出的经济体制调整。”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彭兴韵博士也表示这次试点改革有深远意义。“它标志着中国金融开放程度的进步,加快了资本账户开放的步伐。目前中国金融财富不断增加,新政策给了人们更广更多的投资选择,中国在人民币兑换改革方面的巨大进步,政府在推进资本账户产业管理方面的努力,使中国金融体系在亚洲的影响越来越深远。”

天津滨海新区率先试水 控制风险重中之重

  外汇局表示,开展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试点,将有助于促进个人境外投资有序进行,积累相关风险防范和监管的经验。
  此次被选作首批试点的天津滨海新区自去年5月份《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发布后一直是我国金融改革试验的排头兵。去年9月初,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七项外汇改革政策在天津滨海新区实施,其中包括在天津滨海新区实施意愿结售汇;在新区改革进出口核销制度;对天津滨海新区作为特殊经济区的外汇政策的整合;在该区的跨国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允许金融机构开展离岸金融业务;改革外汇指定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改进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管理方式;为该区个人和企业境内资金直接投资境外提供方便。目前,这七项中的好几项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
  外汇局表示,直接对外证券投资业务办理机构应如实向投资者提示投资风险,同时严格内部风险控制,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完善信息披露机制,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定要保障投资人资金的回报,提高服务意识,控制投资风险,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积累经验,才能在全国开展有效的推广。”赵锡军说。
  天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刘宁对记者表示,试点办法实行后,监管的范围会拓宽,但是不会影响到资金流动的安全性,相关部门会采取措施保证资金流动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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