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将于6月出台
    2007-04-30    记者:李亚杰 刘娟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 记者29日从中央纪委监察部了解到,为了严肃行政机关纪律,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为,保证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行政惩戒工作的专门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
  此条例已经2007年4月4日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95号国务院令予以公布。
  此条例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和国务院、中央纪委的部署,由监察部、人事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联合起草的。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依据处分法定、过罚相当、公平公正、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等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确立了处分应当遵循的原则,明确了具体的违法违纪行为及处分的权限和程序。”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介绍说。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共7章55条,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原则、种类、适用、权限、程序和申诉等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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