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广告监管:“九龙治水”漏洞多
    2007-04-09    本报记者:万栋 实习生:夏子航 肖婧    来源:经济参考报

  将“虚假广告”输入百度搜索引擎,与其相关的网页竟达到惊人的157万余篇。虚假广告,已成为整个社会最关注的问题之一。
  今年“3·15晚会”上,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广告被指为虚假广告,一时间引爆了公众对明星代言假广告的问题的广泛关注和激烈讨论。广大消费者不禁要问:虚假广告为何愈禁愈烈?在各个层面的不断讨论中,媒体把关不严、监管部门过于分散、政策法规真空地带多等原因逐渐浮出了水面。

虚假广告成投诉热点

  现代社会生活中,广告无处不在,虚假广告更是呈现出屡禁不止之势。去年11月初,国内首起笔记本电脑使用“假迅驰”诉讼案在长沙开庭,此款电脑正是“超女”李宇春代言的一款国产品牌电脑机型。而此前不久由前著名主持人文清代言、治疗近视的医疗器械“眼保姆”也因涉嫌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被北京市工商局曝光。
  其实,问题广告在很早以前就已经进入了消费者的视野。正如北京市民王先生所说,“虚假广告,我们在各种媒体上都经常见到。损财伤神的上当,我们也早不是第一次遇到了。”
  今年“3·15晚会”中的一系列曝光更是触动了消费者们本已脆弱的神经。“藏秘排油”减肥茶经专家鉴定后认定不但与藏茶没有关系,也没有广告所说的“抹平大肚子”的功效。此外,“胡师傅”被曝光为“糊师傅”,也引起消费者的极大关注。
  据国家工商总局提供的数据显示,近三年来虚假广告一直在投诉总量中占有较大比例,2006年全国工商机关共查处广告违法案件6.18万件,其中虚假广告案件就有1.66万件;工商部门共责令改正3611件,责令停止发布1.96万件。
  中消协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虚假广告尤是虚假医疗广告问题成了消费者投诉的热点。违规广告多数存在随意夸大功效、以虚假承诺做诱饵、使用绝对化用语和伪科学表述、利用科技“概念”进行商业炒作以及假借患者、专家或医疗机构名义作证明等问题。

多头管理 难成合力

  有专家向记者表示,目前广告主违法、媒体把关不严、现行法规不完善执法力度不到位等三大问题是虚假违法广告屡打不绝的主要原因。
  提供产品与服务的商家、广告公司以及新闻媒体都属于市场经营主体一方,为了追求商业利润,往往容易产生在广告中对其商品或服务进行不实宣传以及经营虚假广告的事件。
  一位广告行业业内人士就向记者透露,广告公司在制作广告前,会先要厂商提供其产品的相关认证证书,制作出来的广告也必须先送交工商部门审批,经审批后才能送到媒体刊登或播放。“但是,目前这个过程基本上都是在走形式,工商部门的管理把关比较松,媒体也通常更多的是考虑经济效益。”
  前不久,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等11部门召开广告专项整治部际联席会议,商讨合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问题。治理虚假广告已成为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
  不过,目前广告行业的监管同“九龙治水”一样存在着多头管理的问题。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广播、电视、报纸、期刊行业进行监管;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广告审查工作;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主要针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声讯业务、短信息等电信信息服务经营者进行管理;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做好药品广告审查工作的同时还负责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工作;至于打击发布违法广告的犯罪行为,则由公安机关负责;监察机关的纠风部门则建立主管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法广告发布的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处理。

有效治理需重罚!

  事实上,虚假广告在西方广告业发展中同样未能避免。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已普遍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惩罚性赔偿的目的是惩罚被告和防止类似事情的再度发生,以达到惩罚和预防的目的,即所谓吓阻效应而我国现行《广告法》缺乏可操作性,缺乏执法手段的规定,造成了打击违法行为的效果较差。比较突出的是现行法规处罚偏轻,由于违法成本低,难以形成震慑力量。此外,现行广告法律法规存在着规范性条款不健全或者操作性差的问题,如调查取证难、认定虚假广告难等。
  今年治理重点: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等
  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07年广告专项整治的重点主要是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类别广告。据介绍,今年工商机关一方面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和落实媒体发布违法广告行为领导责任追究制;另一方面还将加大监测和查处力度,加强对广告审查员的教育、培训,指导和督促媒体在广告发布活动中加强自律,促使媒体自觉把好广告审查关。
  “要推进广告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该负责人表示,此后还将进一步落实联合公告制度和广告审查员制度;进一步加强媒体广告发布管理的措施,同时加强广告法制建设。旨在尽快完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促进广告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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