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中央斥资14.57亿元综合防治水土流失
    2007-02-26    记者:姚润丰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水利部获悉,2006年,国家累计安排水土保持中央投资14.57亿元,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小流域5300多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面积10.32万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面积4.17万平方公里,封育保护面积6.15万平方公里。
    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有效促进了水土流失的减轻和生态环境的改善。据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司长刘震介绍,去年全国共改造坡耕地、沟滩地38.5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草254.2万公顷,建设小型蓄水保土工程23.5万座,新建淤地坝1113座。
    刘震表示,全国水土流失防治将继续以西部地区为重点,依托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大力推进示范建设,为社会参与提供示范样板,在全国29个省份开展62个大示范区建设和国梯田模范县建设。
    与此同时,在长江流域继续“长治”工程,整治坡耕地,建设坡面水系工程,促进经济林果产业;在黄河流域实施“黄治”和淤地坝工程,打坝淤地,集蓄水源,减少泥沙进入黄河;在东北实施黑土区水土保持工程,保护黑土地,提高粮食产量;在西南实施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工程,抢救土地资源;在京津周边地区实施风沙源治理工程,治理风沙,改善生态环境。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