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美国出口管制新规定无益中美互利
    2007-01-30    记者:王传真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司长王琴华在29日于深圳召开的中美高技术与战略贸易研讨会上表示,美出口管制新规定无益中美高技术与战略贸易的健康发展,中国商务部希望美方认真考虑中方关切,不要出台任何不利于双边高技术和战略贸易发展的新规定。
    去年7月6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和再出口管制政策的修改和澄清及新的授权合格最终用户制度》,建议调整对华出口管制政策。新规定对外公布后将有120天公众评议期。中国商务部于去年11月25日向美国商务部提交了对该规定的正式评论意见,认为其扩大了对华出口管制范围,使美对华出口管制审批程序更加复杂化,增加中国企业从美国进口的成本,无益中美高技术与战略贸易的健康发展。
    王琴华表示,美对华出口管制政策所造成的贸易不确定性,严重影响了两国企业开展高技术贸易的信心与积极性,不仅使大量中国企业、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不得不转向其它国家购买高新技术产品或寻求合作伙伴,而且使美企业失去了较多的潜在对华贸易机会。
    她对扩大中美高技术与战略贸易合作提出三点建议:一、加强沟通,增进互信;二、付诸行动,稳步推进;三、着眼长远,共同发展。
    美国代表美国商务部助理部长克里斯托弗·帕迪拉(Christopher Padilla)表示,美国对敏感商品和技术的出口管制反映并支持美国更广泛的对华外交政策和国家安全规则,出口管制的目的是在促进民用高技术贸易的同时保护美国家的安全利益。
    中国海关数据显示,2001年至2006年中国高技术产品进口快速增长,但自美进口高技术产品的增长远低于自欧盟和日本进口的增长。中国自欧盟进口高技术产品2005年比2001年增长了71%,自日本进口增长了151%,而自美国进口高新技术产品仅增长38%,美对华高技术产品贸易存在约400亿美元逆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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