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拟勾勒金融监管蓝图
    2009-06-19    本报驻布鲁塞尔记者:尚军    来源:经济参考报

  5月27日,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中)、欧盟委员会负责经济和货币事务的委员阿尔穆尼亚(右)和负责内部市场和服务业的委员麦克里维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的欧盟总部出席新闻发布会,公布欧盟金融监管的改革方案。当天,欧盟委员会出台改革方案,试图设立一套泛欧金融监管体系,加强欧盟层面上的金融监管,改变目前各成员国条块分割的局面。新华社记者:武巍 摄 

    欧盟成员国领导人18日在布鲁塞尔召开为期两天的峰会。作为金融危机爆发后的重要改革举措,此次峰会将勾勒出一套全新的泛欧金融监管体系,彻底改写欧盟金融监管“版图”,加强对跨国金融活动的监管。

    双轨机制基本成形

    当前的金融危机凸显了欧盟金融监管体系的弊端,也为改革提供了动力。在金融活动日益超越国界之际,欧盟内部的监管职权依然牢牢掌握在成员国手中,并且在欧盟层面上缺乏协调,由此形成了成员国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的格局。
    为此,欧盟委员会在今年5月提出的改革建议中推出一套双轨制方案,即从宏观层面上,组建“欧洲系统性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监测整个欧盟金融市场上可能出现的系统性风险,及时发出预警并在必要情况下建议采取何种措施;在微观层面上,主要由成员国相关监管机构代表组成3个监管局,分别负责欧盟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的监管协调,在三者之上还将组成一个指导委员会,以加强协作。

    两大分歧困扰峰会

    虽然欧盟成员国对于加强泛欧金融监管这一改革大方向并无异议,但在未来监管体系的具体架构上依然存在两大分歧。
    其一,欧洲系统性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领导权问题。按照欧盟委员会的设想,欧洲系统性风险管理委员会应由欧洲中央银行牵头,主席一职固定由欧洲央行行长兼任,但这一安排引起了英国等少数成员国的不悦。
    对于始终不肯加入欧元区的英国来说,让欧洲央行主导欧洲系统性风险管理委员会有失公允,并且是在变相扩大欧元区的势力。作为金融大国,英国还担心自身的金融业会受到来自欧盟的过分干预。届时,为了掌握欧盟整体金融形势,伦敦金融城势必要被纳入欧洲系统性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监控范围。
    其二,欧盟3个金融监管局是否享有对成员国分歧进行裁决的最终发言权。
    根据欧盟委员会的建议,在成员国监管机构间发生意见分歧时,相关欧盟金融监管局将负责调解,在调解无效时可直接作出有约束力的决定。
    这同样令英国难以接受,因为这意味着欧盟监管机构将可以对英国的金融企业发号施令。英国认为,当一国金融企业发生危机时,需要掏钱救助的依然是其所属国,而非欧盟,因此让欧盟在监管时指手画脚,到头来出问题时却由成员国用纳税人的钱买单,这显然不合理。因此,英国提出,这种安排可能危及成员国的财政主权,而根据欧盟规定,成员国财政大权应由各国保有。

    弥合分歧尚需努力

    峰会前夕,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致信成员国领导人,敦促他们届时通过欧盟委员会的改革方案,以避免当前的金融危机重演。
    作为欧盟内部金融改革的积极推动者,德国和法国已经拉开阵势,将寻求在此次峰会上联手推动改革方案获得通过。法国总统萨科齐11日在巴黎与德国总理默克尔会晤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去年11月华盛顿金融峰会、今年4月伦敦金融峰会和上一次欧盟峰会上商定的改革举措不容减损,法德希望看到行动和结果,并寻求如何与英国达成一致。
    但英国财政部高层官员保罗·迈纳斯近日表示,英国将会在欧盟峰会上坚决捍卫自己的立场,对单个金融企业的监管仍应是各国自己的事情,任何协议都不应对成员国的财政主权构成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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