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欧金融监管:“猛药”还须有后劲
    2009-06-19    本报记者:齐紫剑    来源:经济参考报
    几乎同时,大西洋两岸的美国和欧盟拉开了全面金融监管的序幕。美国政府17日公布了大萧条以来最彻底的全面金融监管改革方案,而欧盟首脑会也将于18日商讨彻底改写原来体系的泛欧金融监管“蓝图”。应对、防范金融危机的“猛药”已经开出,而治疗“沉疴”,还待“后劲”。
    美国和欧盟是世界上两大主要经济体,金融业又相对发达,对于维护金融市场稳定,防范其进一步冲击实体经济以及落实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共识有着重要责任。与此同时,金融危机的发生、发展,又使它们感受到切肤之痛,其金融监管改革已到了必须改和“大改”的阶段。
    欧盟改革“蓝图”更涉及众多成员国利益,不仅存有歧见,还需经立法程序和最终建立监管实体等繁复的过程。因此,改革不仅步履蹒跚,且困难重重,这既是观念的交锋,也包含利益的博弈。
    观念的交锋在于,西方国家政府和社会监管这只看得见的手要“伸”多远。
    事实上,人们在金融危机爆发前后看到,一些经济体疏于监管,一些金融机构受利益驱动,利用数十倍的金融杠杆进行超额融资,在获取高额利润的同时,把巨大的风险留给整个世界。因此,政府和社会监管能否在争议中出“重拳”,其是否到位和有效,是检验金融监管改革成果乃至防范金融危机再度发生的一块试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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