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高级顾问团建议设统一金融监管机构
    2009-02-27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布鲁塞尔电 欧盟委员会一个高级顾问团25日发布报告,建议欧盟设立统一金融监管机构。同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处理银行“有毒资产”的统一指导方案。
  受欧盟委员会委托,以前法国央行行长、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雅克·德拉罗西埃为首的专家小组当天发布报告,建议欧盟强化整体层面的监管预警,建立新的泛欧金融监管机构。
  报告建议设立欧洲系统风险委员会(ESRC)和欧洲金融监管者系统(ESFS),凭借强大的政策制定权和协调权整合成员国金融监管方,监管经济风险。
  按照报告设想,ESRC负责汇总、分析金融稳定信息,发布风险预警,且能在单独国家难以应对时采取区域性整体行动。该委员会由欧洲中央银行行长特里谢担任主席,成员包括欧洲各国中央银行和银行业、保险业及证券业监管方代表。
  ESFS属于分权性组织,主要与各国现行监管者一道监管未上市企业,独立于政府机构之外,但对它们负责。
  上述两个委员会将整合国家层面的监管力量,然后进一步发展成新机构,由此实现欧盟内部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两步走”。路透社25日的报道称,这令人联想到欧洲央行的前身欧洲货币局。不过上述机构能否像欧洲货币局升级成欧洲央行那样取得成功,尚面临多种不确定因素,尤其是部分成员国长期反对设立统一的监管机构。
  欧盟领导人定于3月1日在应对经济危机峰会上讨论报告提议,进而确立定于4月召开的二十国集团金融峰会上的欧洲立场。欧盟委员会也可能基于上述建议制定整个欧盟的金融监管改革方案,并于今年下半年提出。
  欧盟委员会当天还发布处理银行“有毒资产”的统一指导方案,指导成员国统计、清理所有可能招致损失的银行“有毒资产”,以确保银行重组放贷。
  方案要求27个成员国的银行交代“有毒资产”详情,基于市场汇率评估它们的价值。政府可设立“坏账银行”购买“有毒资产”,或者提供保险,承担银行因证券和金融衍生品贬值招致的潜在损失。具体救援方案因国而异。
  欧盟委员会负责竞争事务的委员内莉·克勒斯-斯米特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我们需要透明、公开、正确评估减损资产,以便清理银行资产负债表,解决信心缺失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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