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含义需要重新修订
    2010-07-23    作者:赵民望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叫停”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政策的呼声一度很密集,眼下的“保障性住房”解释似乎又为其穿上了马甲。
  没完没了的话题在房地产市场,没完没了的还有房价走势的预测者们。市场错了还是购房者错了?因或是左右手出击的政策开始了矛与盾的攻防?
  房地产市场并非一片混乱。面对接连的政策打压,商品房交易出现了萎靡,价格上涨趋势停止了,转势也许只是时间问题。商品房会在什么时间以怎样的调整幅度,这是一个谁也无法预测的猜谜游戏。尽管有不少业内外的专家不断抛出各自的研究成果,更有相关官员言之凿凿给出了肯定的时间表,但是严厉调控下的房地产市场,真的是一只听话懂事的小白兔,会乖乖地行走在各方划定的价格区间?
  此前曾有放松调控的传言,多个部委随后联合发言称:目前来看,房价上涨势头已被遏制。在房价依旧居高不下的局面下,中央政府严厉调控房价的决心不会改变,地方的相关细则也会跟进,打击房地产市场投机行为的政策将会持续。
  现状是:商品房成交下降,价格松动,观望者众。然而,按住了葫芦浮起了瓢,各地房屋租赁价格开始坚挺并有走高的趋势。不排除一些中介故意作价的小动作,但需求量增加是一个基本常识,中介肯定不是高房租的操纵者。
  市场有自身运行规律,需求最终决定市场趋势与价格波幅。政府运用政策当然可以影响供需,改变市场和消费者的预期。需要指出的是,政府予以干预的前提是要尊重市场规律,仅仅打压房价是不够的,更何况保障老百姓安居乐业是政府存在的基础。
  事实上政府有效干预市场的手段是多样的,比如当猪肉价格暴涨时,政府通过向市场投放储备猪肉,而当“肉贱”伤农的时候,国家行为的收储肯定是一种双赢的结果。影响百姓基本生活的价格因素有很多,商品房成为众矢之的的背景就在于,其价格严重脱离了大多数老百姓的实际收入水平。难题在于,肉太贵了可以选择少吃或不吃,而居无定所断绝的是人生存的基本条件。
  单纯打压房价不仅不能改变市场格局,也不能保证所有人由此居有其所。解决问题的钥匙就是政府必须大量建设保障性住房,从加大供应量入手化解房地产市场的结构性失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日前表示,各地要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其对“保障性住房”的权威解释是: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之后的安置房。
  毫无疑问,保障性住房将是调整房地产市场结构、控制商品房价格的利器。问题是,现在的“保障性住房”定义模糊、涵盖广泛,各地将如何理解落实?
  所谓“经济适用房”就是一例。早在全国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就指出:建经适房是为解决买房问题,而有意买房的人最起码不是穷人,住不起房的才是穷人,“政府应该多关心没房子住的人,少关心买不起房的人。”
  各地太多事例证明,经济适用房已经变质,成为福利分房的捷径。从可操作性来看,当经适房满5年可自由交易时,初次购房者以什么价格卖给何种类型的购房者?购房者是否在交易中存在牟利的可能?同时,就算初次购房者要将售房款的70%-80%上缴政府,依然不能排除卖出经适房获利的空间;而经适房转卖之后,其“保障”性质是否也随之消失?
  “叫停”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政策的呼声一度很密集,眼下的“保障性住房”解释似乎又为其穿上了马甲。
  对于保障性住房制度而言,急需修改的是其含义:政府大量建设的“保障性住房”仅仅是指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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