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收费清理需釜底抽薪之策
    2010-07-09    作者:马红漫    来源:新京报

    企业减负工作受到有关部门的关注。工信部近日发文,要求加大对涉企收费的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重点对涉企收费较多的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等部门收费和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收费开展专项检查。(据《第一财经日报》)

  近年来,名目繁多的巨额涉企收费支撑了庞大的财政非税收入,在为行政部门实现“生存”甚至是“致富”目标的同时,却给众多企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严重影响了微观经济实体的活力。应当看到的是,滥用涉企收费权利不仅放纵了政府部门“重收费、轻服务”的低效选择,而且带来了巨大的社会资源浪费,理当得到有效规制。
  问题的关键在于,公众对涉企收费“人人喊打”,要求加强监管的呼声由来已久,而长期以来监管的成效却并不理想。此前,发改委等中央部委以及各省市地方政府曾多次要求查处行政乱收费问题,但均收效甚微。行政部门越权立项、任意扩大收费范围、随意提高收费标准等现象在国内长期普遍存在。在地方政府资金缺口较大的背景下,涉企收费等非税收入成为部分地方政府倚重的“小金库”,甚至在一些地区形成了“下达任务、超收奖励、罚款分成”的潜规则。
  从世界主要国家情况看,收费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一般不超过10%。而相关统计数据却显示,近年来国内这一比重接连攀升,地县一级收费和罚款已经占到财政的50%-60%左右,个别县,收费和罚款额更是占到财政收入的70%。究其根源,对于涉企收费等不合理行政收费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是主因。在许多地方,政府部门的审批权、监管权和处罚权合一,相互之间没有制约,致使政府部门权力膨胀。事实表明,政府部门非税收入的多寡往往与财政分配和管理水平无关,却与垄断优势和收费能力关系密切。同时,由于多数行政收费未纳入财政监督体系,地方政府部门对这部分收费拥有了随意支配的权利,收费冲动随之而被强化。
  针对涉企收费等监督制约机制的缺失,让历次专项检查的绩效犹如“隔靴搔痒”。其间,广大企业的经济负担却日渐沉重。有数据表明,2007年向企业收取的不合理费用在8000亿元人民币以上,各种罚款、摊派、捐助等不胜枚举。我国中小企业向社会提供了大量工作岗位,是经济中的活跃因子。对这些企业施以重负,无异于杀鸡取卵,而且也压缩了它们向员工利益让渡的空间。工信部此次发文强调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彰显了为中小企业减负的初衷,但这一政策的真正落实尚待一揽子的体制革新。
  美国的政府部门在1913年之前也因乱收费而腐败成风,随即进行的改革将所有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并同时让议会监督,保证信息公开,情况才开始改变。如今,非税收入已经成为美国纳税人乐于接受的公共缴款形式。以此观之,行政收费只要取之有度、用之于民就有利于经济部门的运作效率,而其中的关键就在于“透明”二字。对于涉企收费,如若能够在收取前明确其收费标准、相应的公共服务,并能够接受被征收对象的意见反馈和选择性付费,那么涉企收费就不会成为众矢之的。当然,实现收费透明是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明确立法、剥离行政部门不合理权限、通过费改税等改革将行政收费纳入预算管理。
  可见,让围绕涉企收费的“暗箱操作”难以遁形,并非某一部门凭借一己之力便可轻松实现,而是需要多部门积极配合,冲破既得利益者的重重阻碍才可能获得最终成功。严查涉企收费问题可谓“老调重弹”,但只有进行釜底抽薪式的根治、“弹出新意”,才可能避免重蹈此前游离于表面的整改痼疾。

  相关稿件
· 工信部将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 2010-06-25
· 两部委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201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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